•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部门动态> 内容

武进区委农工办开展法制工作专题学习活动
发布日期: 2018-01-03    来源:农工办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相关阅读:

 

法制学习.jpg

为切实增强全办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依法履职工作能力,1月2日上午,区委农工办组织全办人员开展法制工作专题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区委农工办主任夷建良对学习工作作了具体要求,姚志平副主任主持了学习活动。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2017年12月27日表决通过。该法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的法律地位,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是指导农经工作发展的重要法律。

姚志平副主任领学了相关重点章节,并指出,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主要在三个方面作了修改和完善。一是取消了有关“同类”农产品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的“同类”的限制,扩大了法律的调整范围,同时以列举的方式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和服务的业务范围。二是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三是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一章,对联合社的成员资格、注册登记、组织机构、治理结构等作了规定。三个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可以出资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依法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登记类型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一直以来,农工办采取多种方式组织法治学习和法治培训,制订出台单位“七五”普法规划及单位普法责任制文件,积极借助“学习日”活动,深入开展各类学法普法活动,全办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大幅提升。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