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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进谈银松中医诊所、李瑞昌中医诊所、庄建荃中医诊所、淹城万世麒中医诊所负责人从区行政审批局领取了《中医诊所备案证》,4家中医诊所成为我区首批备案制中医诊所,这是区行政审批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放宽市场准入、弘扬中医药事业的一项举措。
根据去年7月1日起实行的《中医药法》规定,开办中医诊所由许可改为备案,民间中医通过考核就能拿证。该项规定有利于中医根据自身专长和优势,开设各具特色的中医诊所,有利于激发社会力量办医的积极性,丰富和完善医疗服务体系。
适用于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必需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100%,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同时,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并非所有的中医药服务都可以开展,如中医微创类、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都属于禁止范围。诊所内至少要有1名具有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或具有《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经注册依法执业的医师,医师需身体健康,经营场所需达到环保、消防要求。
“由审批改为备案,简化了办事程序,缩短了办事时限,为申请人提供方便。”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科科长史立华说,备案管理是针对仅提供传统中医诊疗服务的诊所做出的特殊法律安排,与审批管理有明显区别,其审批后的日常监管仍归区卫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已将这4家备案制中医诊所的相关信息报送区卫计局。
据了解,去年12月,第二批涉及民生的100个事项划入该局,“医疗机构准入管理”审批事项也是其中之一。区行政审批局社会事务审批科审批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符合备案要求的中医诊所备案,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对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备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自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之日起20日内,区行政审批局会将备案的中医诊所信息在政府网站公示,并向区卫计局推送备案信息,确保审批与监管的无缝对接。
目前,4家备案制中医诊所均已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