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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 3次创成“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发布日期: 2018-01-16    来源:武进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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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第五届派驻监管场所规范化检察室评定中,区检察院驻看守所检察室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这是该检察室自成立以来,第3次成功创成“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近年来,区检察院严格按照一级规范化检察室要求,加快推进驻所检察室科技化、信息化建设。其探索建立的“五步工作法”,即以被强制医疗精神病人权利保护为切入点,将强制医疗决定、约束性保护措施、交付执行、医疗监管、解除强制医疗等五项执行活动作为监督重点,与公安、法院、强制医疗机构建立常态化的协调配合机制,目前已被省检察院采纳和推广。工作法实施以来,已对3名不负刑事责任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对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

同时,驻看守所检察室还积极创新未成年被执行人帮教模式。自2014年起,构建检察院与市孔子思想研究会、常州大学法学院、区看守所和家长“五位一体”的帮教机制。通过定期讲座、交流互动、情景模拟等形式,运用传统文化对未成年被执行人开展经常化、专业化和制度化的帮教活动,重塑其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3年来,共开展传统文化帮教活动120余次,聘请心理医生、律师共同对10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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