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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6日,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委员会正式成立。副市长、区委书记史志军出席成立大会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戴士福主持会议。臧建中、江建文、顾伟国、叶明华等区领导,区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全体成员,区纪委监委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1月6日上午,刚刚结束的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和人大常委会议,选举出了第一届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徐萍当选武进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成立大会上,副市长、区委书记史志军,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徐萍为常州市武进区监察委员会揭牌。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从市委部署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到我区监察委员会成立,仅用40天。试点工作推开以来,区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切实担负主体责任;区纪委认真履行专责,统筹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为顺利完成改革试点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区监察委员会的成立,整合了反腐败资源力量,丰富了监察手段,实现了对全区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面覆盖。区监委与区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此次新机构组建后,区纪委、监委共增加了3个内设机构,全部为纪检监察室,增强了执纪监督和审查的力量,进一步巩固深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副市长、区委书记史志军指出:区纪委、监委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紧紧围绕“打造让组织放心、让人民满意和信赖的政治机关”的目标,增强定力、依法履职,严于监督、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坚定不移、精准有序地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既抓早抓小,教育挽救干部,更敢于亮剑、善于亮剑,使党员干部知敬畏、人民群众有信心!
纪委监委干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力量,肩负着党和人民的重托,承担着庄严神圣的职责,要时刻牢记使命要求,把有担当作为第一责任,把强本领作为第一需求,把受监督作为第一自觉,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良好形象,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当好标杆、作出表率。
关于武进区监察委员会的问题:
问:武进区监察委员会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答:区监察委员会是反腐败机构,监察体制改革的任务是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整合行政监察、预防腐败和检察机关查处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以及预防职务犯罪等工作力量,成立监察委员会,作为监督执法机关与纪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问:区监察委员会有哪些职责和调查手段?
答: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需要采取技术调查、限制出境等措施的,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
问:区纪委围绕人员转隶做了哪些工作?
答:武进区纪委按照“规范操作,实现同等对待;谈话交心,实现同等关爱;队伍组合,实现同等安排”的原则开展工作,确保实现“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全融合目标。(一)思想融合。分别由区纪委和区检察院领导带队,开展三轮全覆盖谈心谈话,最大程度凝聚改革共识,汇聚工作合力。(二)队伍融合。区纪委专门召开迎新座谈会,组织参观武进清廉馆,为全体人员配送一本笔记、一枚党徽和十套业务读本,增加了解,增进融合。元月2日起,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业务。(三)工作融合。在充分考量年龄结构、专业背景、工作经历的基础上,按照人岗相适、人尽其用和交叉配备、优势互补的原则,对转隶干部与原纪委干部的科室分配、工作岗位作出了整合安排,职能科室无缝对接开展工作,在实战中共同提高。
问:区监察委员会如何接受监督?
答:区监察委员会始终把“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放在队伍建设的首位,提出“守正固本”六项承诺,自觉接受党委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同时加强自我监督,严格审批程序和内控制度,实行“监督、审查、案管、审理”相对分离,形成“前台”和“后台”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机制。线索处置、案件调查、涉案款物管理、处置执行等方面的重要问题,要经集体研究后按程序审批。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应当报市监察委员会批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作用,严肃查处私存线索、跑风漏气、说情干预、以案谋私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防止“灯下黑”。综上所述,对监察委员会的监督,既有全面的外部监督,也有严格的内部监督,使监察机关始终在严格的监督制约下开展工作。
使命召唤担当,责任引领未来,武进区纪委、监委将在上级纪委、监委和区委的领导下,立足新起点,不忘初心,善作善成,为营造武进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