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现将《武进国家高新区精细城管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3月28日
武进国家高新区精细城管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改革创新的理念指导城市管理工作,逐步实现城市管理向城市治理的转变,进而形成上下互动、全民参与的共治氛围,根据武进国家高新区“改革攻坚年”、“精细管理年”的部署,结合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建立高新区管委会,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三个层级的管理架构,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全员参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格局。
(二)集约利用行政管理资源,统筹规划、建设、城管、生态文明建设、河长制管理资源,提高城市管理效能。
(三)推行“五化”模式(网格化、信息化、标准化、项目化、制度化),全面推进建设、整治、管理,统筹城市系统治理。
(四)依托智慧城市信息平台,利用飞航服务,创新城市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发现问题、处理问题、监督考核的治理体系。
二、工作机制
(一)发现问题机制。结合实际,建立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三个层级的巡查机制,并引入无人机飞航巡查,强化服务外包单位等第三方自查,通过巡查发现问题,加上群众举报、媒体监督,形成发现问题的总体信息来源。
(二)处理反馈机制。充分利用城市智慧平台,建立城管APP,即时传递信息,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管理要求处理到位,并如实反馈处理结果。其流程为:发现问题→城管APP发布信息→各责任单位、责任人按职责受领任务(或平台指派)→处理问题→处理情况反馈至城管APP。
(三)监督考核机制。形成高新区管委会对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对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第三方的三级考评机制。考评员根据责任人反馈情况进行核查,并按照日、月进行考核,形成通报。考核结果纳入对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管理处的年度工作考评,并作为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管理处对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第三方保洁、市政、绿化等物业管护单位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监督问责机制。高新区管委会对城市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整改落实不及时不到位、媒体多次曝光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问责,并取消其当年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申报、评选资格;对造成严重责任后果和社会不良影响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工作任务
(一)城管类任务:
1、做好日常保洁管理。清扫保洁方面:城市道路、街巷、过街天桥、广场及其它公共场所定时清扫保洁至见本色,路(地)面保持整洁,无积尘、油污、淤泥、雨(污)水,无烟头、口香糖残物、纸屑、瓜皮果壳、包装品等废弃物,公共场所无焚烧垃圾现象;绿化隔离带、行道树穴、箱体内无垃圾杂物、烟头等废弃物。机械化清扫方面:路面清扫干净,无边脚泥或灰沙;路隔离设施底部无散乱垃圾或明显尘土;人行道板干净,无泥沙、积尘、油污。环卫设施方面:垃圾收集容器保持整洁,不污染环境;定期维护和更新,设施完好;垃圾箱(房)周围地面无存留垃圾,无明显污迹、无违章(规)张贴、涂写。垃圾转运方面:垃圾转运站环境卫生公共设施保持整洁,不污染环境,转运站可视范围内无蚊蝇;定期维护和更新,设施完好,运转正常。无撒落垃圾;垃圾运输车辆,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实行密闭运输,无拖拉机收运垃圾;无工业、生活垃圾混装。公共厕所方面:公共厕所环境卫生及公共设施应保持整洁,不得污染环境;定期维护和更新;公厕设施完好,墙面整洁,排水通畅,无粪便淤塞;保洁及时,厕所内外保持整洁,无违章(规)张贴、涂写。餐厨垃圾方面:餐厨废弃物与非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收运和处置,设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等防污设施;餐厨废弃物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运和处置。(牵头部门: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2、做好道路容貌管理。基础设施方面:道路、桥梁、过街通道路面平整,出现坑凹、碎裂、隆起、塌陷等现象应及时修复;道缘石(路牙侧石)完好;人行道板(包括人行道至墙边的道板)无破损;不得擅自挖掘、占用道路,经批准在占用区域内施工的,现场采取封闭围挡措施,并昼夜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道路上的各类管线井(箱)盖板等设施,应当保持齐全、完好,并与路面保持水平状态;设于安全岛(道缘石)外侧的应保持平齐、完好;沿街消防栓设施完好。日常管理方面:道路两侧、桥梁、过街通道、绿地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上不得悬(吊)挂、晾晒等,无店外出摊、占道经营(堆放)、乱竖杆牌等现象;不得擅自散发各类广告和宣传品;不得在树木、地面、建(构)筑物及各类灯(线)杆或者其他基础设施上刻画、涂写、张贴;非机动车应按规定停放,保持整齐有序,不占盲道;禁止在城区饲养鸡、鸭、鹅、鸽(信鸽除外)等家禽。标识标牌方面:各类标志标牌设置应当规范,形式、图案和内容应与街景协调,文字、用语准确,并保持完好。店招广告方面:店招店牌、广告牌,应严格按照城市街景规划(设计)和管理部门批准的要求进行设置;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夜景亮化设施及各类栏(亭)等所使用的文字(字母)、计量单位等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无缺字、错别字等现象。摊点管理方面:未经批准,不得在道路两侧和广场绿地等公共场所摆摊设点;经批准设立的早(夜)市、车辆修理、擦鞋等便民摊点,应在规定地点设置醒目标志,按规定时间规范经营。报刊亭方面:设置在城市道路上的邮政箱(筒)、报刊亭等应保持整洁完好。(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3、做好住宅小区管理。基础设施方面:小区内房屋、附属构筑物外立面等完好;道路、排水设施、污水泵、化粪池等排水设施运行正常;宣传栏、公告栏、景观灯(路灯)、健身器材、环卫设施等公共设施完好;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环境秩序方面:小区内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堆放点设置合理,并按指定地点集中堆放;绿化整齐美观,无枯死现象,绿地内无垃圾杂物,绿地无损坏,无占(毁)绿种菜现象,无绿地停车、堆放等现象;内部管理秩序规范,无违章(规)张贴涂写、悬挂、刻画、晾晒,无店外出摊、流动摊贩,无乱竖杆牌、灯箱,无店招破损现象,无违章搭建及未经许可擅自破墙开门等现象;合理设置灭鼠用毒饵站;消防通道保持畅通。(牵头部门: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4、做好菜市场管理。改造提升菜市场方面:场外责任区整洁有序,车辆分类划线停放,无店外出摊、流动摊贩,无占道搭建、堆放,无违章(规)张贴、涂写、吊(悬、披)挂、晾晒等现象;场内环境整洁,垃圾清扫及时,商品出样有序并整齐摆放,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市场内的经营设施以及垃圾收集容器、公共厕所等配套设施设置规范、布局合理,设施完好,运转正常。未改造菜市场方面:场外责任区整洁有序,车辆分类划线停放,无店外出摊、流动摊贩,无占道搭建、堆放,无违章(规)张贴、涂写、吊(悬、披)挂、晾晒等现象;市场内部环境整洁,垃圾清扫及时,市场经营秩序良好;公共厕所干净整洁。(牵头部门: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5、做好城中村管理。非涉农自然村方面:村内道路整洁,无暴露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垃圾房(箱、桶)整洁、完好,周边无暴露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公厕设施完好,排水通畅,保洁及时;家禽(畜)圈养;无违法建设和违章搭建;河塘水面清洁,岸坡无垃圾;无污水沟塘、露天粪缸(坑)、粪(污)水满溢等四害孳生地。涉农自然村方面:村内道路整洁,无成堆暴露垃圾和建筑(装潢)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垃圾房(箱、桶)整洁、完好,周边无暴露垃圾,无焚烧垃圾现象;公厕设施完好,排水通畅,保洁及时;家禽(畜)必须圈养;河塘水面清洁,岸坡无明显垃圾。(牵头部门: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6、做好工地管理。建筑工地方面:工地围墙(挡)牢固、安全、美观、整洁,高度符合标准;工地出入口道路须硬化,运输车辆冲洗设施(冲洗平台、冲洗设备、沉淀池、排水沟等)齐全;出入口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建筑垃圾及物料集中堆放,不得擅自在施工围墙(档)外堆放;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抑尘措施,降低施工粉尘,严禁高空抛撒物体;严格控制噪声污染;工地内部管理有序,环境卫生整洁,垃圾清运及时。市政工地方面:工地须设置围挡或定型化围档护栏封闭,并在护栏上设置反光标志,围档应做到完整、牢固、整洁。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控制噪声污染;各类建筑材料要放置整齐,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做到工完、场清、路净。现场搭设材料看护棚应整齐不影响市容。施工现场应设置生活垃圾桶,垃圾清运及时。拆迁工地方面:房屋拆除中,设置封闭的临时围挡或砌筑实体围墙;围档整齐牢固、无破损,实体围墙要外粉刷;出入口向内有折进至不暴露内部垃圾为准;临街腾空房须及时封堵;占用人行道需办理占道许可手续,不得在人行道上和围护外侧施工、堆放旧料和建筑垃圾;采取有效降尘措施,禁止高空抛洒,防止扬尘和控制噪声污染;拆除完毕后未及时开工建设的,应对裸土地面进行覆盖、绿化或者铺装。渣土管理方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取得《建筑垃圾准运证》,运输、处置建筑垃圾应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证》,按照规定路线、时间运行,车辆密闭改装,不超载、轮胎无带泥驶出工地,路面渣土及时清理;受纳建筑垃圾应按照规定申报,经批准同意方可进行。收储地块方面:四周必须全封闭围护,不得在主干道一侧开设出入口,围墙、围护封堵牢固、美观、整洁。无坍塌缺损、无偷倒垃圾现象。(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二)市政类任务:
1、做好城市绿化管理。绿化管理方面:行道树应排列整齐,无病虫害、缺株、死株,无泥土裸露现象。绿化隔离带的绿篱应修剪整齐,无空秃、无明显缺株现象、树叶无积尘,内无垃圾和杂物,无大型缠绕性杂草;无重大病虫害发生。箱体绿化无死株,缺株,箱体完好;草坪、地被植物生长良好,修剪整齐,无空秃、毁绿种菜现象,无明显影响景观的杂草;草花生长良好,无空秃,无明显杂草、病虫害。设施管理方面:公园绿地(园林小品)和附属设施完好整洁,古树、名木应设有明显的保护标志。园灯、石凳、喷水池、护栏等各类绿化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公园绿地内的水体应保持清洁,无杂物漂浮;绿地内不得擅自设置广告牌(灯箱)等。(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2、做好生态绿道管理。基础设施方面:绿道路面平整完好;驿馆、驿站等设施(自行车停放点、休息椅、垃圾箱、路灯、景观灯、栈道等)完好,外观整洁;各类标志标牌标识清楚,无破损、污染。绿化管理方面:绿化生长良好,无病虫害、空秃、缺株、死株,箱体(盆栽)绿化箱体(花盆)完好,无破损,绿化及时修剪和除草,无明显枯枝、无明显杂草;绿道内无机动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行驶、停放,绿地内无乱停车现象。清扫保洁方面:绿道内干净整洁,周边无暴露垃圾,绿道范围内无垃圾倾倒现象。市容管理方面:绿道范围内秩序良好,无流动摊贩、无占道堆放(经营),无未经许可设置的广告、条幅、标语、气球、彩旗等,无违章(规)张贴、涂写、吊挂、晾晒,无乱搭建和开挖,无生火烧烤燃放。(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3、做好城市交通管理。基础设施方面:治安站(亭)、交通检查站(亭)、安全护栏、隔离栏(墩)等设施,应保持完好;交通标志标线设置合理、规范,漆划清晰,做到醒目、完好、有效。市容环卫方面:各类交通设施保持整洁有序,不得擅自设置广告或改变其使用性质。机动车辆管理方面:对违法的渣土运输车辆和机动车违章停车等违法行为及时查处。公共自行车管理方面:站点设置符合规划和技术规范,方便市民出行,与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对接;营运信息公开,管理规范,营运时间和车辆数量安排科学、合理;车辆外观整洁、使用状况良好,损坏车辆及时维修。(牵头部门: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交警中队)
4、做好路灯景观照明管理。主次干道、街巷路灯照明设施完好,开灯期间无连续断点、无频繁闪烁现象;景观灯光设置符合规划要求,开启率、完好率符合相关规定处置,无偷排漏排污水行为。(牵头部门:权属单位)
5、做好公共标志标识管理。设计、制作符合标准,出现污浊、损坏、脱落等影响使用的,及时清洗修复或更新。(牵头部门:权属单位)
6、做好城市排水管理。排水通畅,井(沟)盖齐全完好;设备完好,污水正常排放不外溢;管道定期疏浚维护,雨后渍水及时排除。(牵头部门:权属单位)
7、做好管线管理。从事供水、排水、电力、照明、燃气、热力、信息(含通讯、广播电视、交通信号、城市监控)等地下管线、架空杆线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必须到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办理审批或备案等手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管线安全保护的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管线权属单位对所属地下管线及其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并加强日常巡查与维护,保持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完好、安全;地下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破损、老化、缺失的,应当及时修复。(牵头部门:权属单位)
(三)环保类任务:
1、做好企业排污管理。烟、废气经过净化处理装置排放且运转正常,有毒有害的废弃物分类收集、存贮和处置,无偷排、漏排污水行为。(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高新区环保所)
2、做好噪音扰民管理。确保噪声达标。(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派出所、高新区环保所)
3、做好秸秆焚烧管理。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枯草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高新区环保所)
(四)水利类任务:
做好河道管理。基础设施方面:城区河(湖)等公共水域岸坡、护栏、杆线及建(构)筑物完好,无缺损。市容管理方面:城区河、湖等公共水域岸坡无占绿、毁绿现象;各类绿化设施、沿河护栏、杆线及建(构)筑物上无晾晒、悬挂衣物现象。绿化管养方面:绿化生长良好,修剪及时,无病虫害、空秃、缺株、死株、杂草。河道保洁方面:城区河道、湖泊等公共水域岸坡无废弃物堆积,水面漂浮物应及时清除。河道水质方面:城区河道水体清彻,无变色和异味。(牵头部门: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五)规划建设类任务:
1、做好违法建设管理。翻建、扩建、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由使用单位书面申请,经南夏墅、北区初审,管委会审批同意办好相关许可手续方可建设。(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2、做好批后管理。临时建设不得超过规划许可使用期限;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在竣工规划验收后不得再擅自建设。(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六)国土类任务:
1、做好乱种植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在农田上发展林果业。(牵头部门:高新区国土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2、做好乱养殖管理。未经批准在农田上发展挖塘养鱼。(牵头部门:高新区国土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3、做好违法用地管理。不得在农田上擅自进行建房、建厂等非农建设;不得在农田上随意倾倒、堆放废弃物、固体物品;不得擅自占用农田与河塘兴建休闲农业设施;不得擅自利用大棚建设临时性建筑和场地硬化;未经批准不能将土地流转给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和单位;不能有擅自取土、毁田等破坏耕地的行为;未经批准不能占用农田兴建大棚设施;未经批准不得建设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等设施农用地;不得擅自侵占已补偿未征收的土地;不得擅自占用近期使用的已规划为工业区域的空闲土地。(牵头部门:高新区国土所、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
四、工作要求
(一)高新区管委会统筹领导辖区内的城市治理工作,研究制订辖区城市综合治理相关文件和管理办法,督查城市治理工作情况,牵头组织对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管理处城管工作的年度考核。
(二)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负责落实高新区管委会下达的城市综合治理目标任务,督促推进辖区城市长效管理重点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统筹协调辖区环境整治、市容市貌及“两违”整治等城市治理工作。
(三)经济发展局负责落实辖区范围内环境保护管理和核心区企业雨污水分流的管理,负责对偷倒、乱倒工业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四)综合保税区管理局负责保税区内的停车、市容、广告、环卫、污水排放、河道管理,会同建设单位加强对保税区内施工单位文明施工的监管,及时发现并制止保税区内企业和单位的违法建设行为。
(五)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管理处负责组织落实本区域内的城市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城市治理工作网络,完成高新区管委会下达的各项城市综合治理工作任务,统筹协调区级部门派驻机构和力量开展城市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城市综合治理工作考核。
(六)武进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负责便利中心和所辖工业园内的停车、市容、环卫、污水排放、河道、违法建设,以及所有自设广告的管理工作。
(七)高新区中心国土资源所负责辖区内违法用地的监督管理和查处工作。
(八)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负责辖区内的营业执照管理,牵头负责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工作。
(九)高新区交巡警中队、北区交巡警中队负责辖区内的交通秩序管理。
(十)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负责做好本区域内的城市长效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管辖范围内企业的各类垃圾管理工作,引导企业按规定在厂内分类放置垃圾收集容器,联系环卫等部门上门收集;加强河道管理,督促管辖范围内的企业做好雨污分流和污水排放工作,强化“两违”管控;负责对物业管理公司和服务外包单位的工作考核,宣传、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居(村)民积极参与城市治理活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
(十一)辖区供水、供电、供气、邮政、通讯、公共交通和物业服务等单位,按照高新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标准和要求,配合做好城市管理相关工作。
附件1:武进国家高新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组织架构图
附件2:武进国家高新区城市管理扣分细则
下载附件:武新区委发18号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