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机关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精神,按照《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17号)和《区安委会关于印发<武进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武安发〔2018〕8号)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武进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各专业委员会及其组成,规范各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考核办法等,具体规定如下:
一、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设置
在武进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若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在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专业委员会根据管委会领导工作分工,选择安全生产监管任务相对较重的行业领域设置。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由管委会相应分管副主任担任,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由牵头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各专业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组成。专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专委会办公室)设在牵头部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原则上由牵头部门业务工作分管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专业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根据武进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开发建设、招商引资、经济管理”等主要职能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武进国家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立工贸企业、建筑施工、城镇燃气、特种设备、交通与消防安全、应急管理、综保区、国资平台等8个安全生产专业工作委员会。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北区管理处在设置安全生产专业工作委员会时还应包括社会事务、医疗卫生、综合治理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一)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杨鑫才 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刘 宇 经济发展局局长
专委办主任:郭建军 经济发展局局长助理
专委会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
专委会成员单位:经济发展局安监科和服务业科,南夏墅街道安监科和服务业科,北区管理处经济发展科,武高新公司等。
(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罗文祥 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毛 健 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专委办主任:莫建刚 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专委会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
专委会成员单位: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建设管理科和市政管理科,南夏墅街道建管科,北区管理处城建管理科,武高新公司等。
(三)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专委会成员单位: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建设管理科、市政管理科和城管科,南夏墅街道建管科、安监科、南夏墅派出所和城管中队,北区管理处城建管理科、经济发展科、新城派出所,经济发展局安监科,武进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高新区交巡警中队,武高新公司等。
(四)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陆永康 武进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局长
专委办主任:刘旭芳 武进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副局长
专委会牵头部门:武进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
专委会成员单位:武进区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经济发展局服务业科和安监科,南夏墅街道服务业科和安监科,北区管理处经济发展科等。
(五)交通与消防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王伟华 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田 华 办公室主任
专委办主任:谢华兴 办公室副主任、综治办主任
专委会牵头部门:办公室(综治办)
专委会成员单位:党群工作部(总工会),投资促进服务局,高新区交巡警中队,南夏墅派出所和交管所,新城派出所和交警等。
(六)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专委办主任:王栋梁 办公室副主任
专委会牵头部门:办公室
专委会成员单位:办公室(应急办),经济发展局安监科,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建设管理科和城管科,南夏墅街道安监科、南夏墅派出所,北区管理处经济发展科、新城派出所等。
(七)综保区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孙 洋 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周立平 武进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
专委办主任:干泽幸 武进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副局长
专委会牵头部门:武进综合保税区管理局
专委会成员单位:武进综合保税区管理局,招商局,经济发展局安监科,武高新公司等。
(八)国资平台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
主 任:姚 祥 管委会副主任
副主任:汤 枫 投资促进服务局副局长、国有资产管理
工作组组长
专委办主任:陈泉江 江苏武进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专委会牵头部门:江苏武进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专委会成员单位:江苏武进高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常州滨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工业园等物业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安监科,规划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建设管理科,投资促进服务局,科学技术局众创服务科等。
上述管委会分管领导和牵头部门负责人发生工作调整和人员变化时,分管相应工作的人员自动替补。
二、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工作职责
(一)专业委员会主要职责
(1)加强所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委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专委会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2)统筹协调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处理跨部门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与本部门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6〕32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发〔2017〕18号),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和制度创新,坚决防范遏制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事故,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定期向高新区安委会报送贯彻落实领导批示指示和安委会工作部署的落实情况,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执法检查情况,组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情况,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和主要工作措施等。
(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和高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专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委会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拟订专委会工作计划。
(2)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4)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委会领导和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报告工作情况。
(5)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6)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专委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必要时专委会主任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由专委会副主任或专委会办公室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专委办提出,经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审定。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负责专委会办公室的日常联络工作。专委会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委会会议,部署协调专委会具体工作。各专委会办公室主任负责与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对接、联系工作,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以备上级政府部门督查、季度点评、年度考核。
(二)检查督查制度。专委会每半年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不少于1次,由专委会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专委会办公室每季度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不少于1次,由专委会牵头部门负责人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三)工作报告制度。专委会办公室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专委会领导和高新区安委办(经济发展局)书面报告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并向成员单位通报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专委会办公室于每年4月5日和10月10日前,向专委会领导和高新区安委办(经济发展局)书面报告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安全工作情况。
(四)信息报送制度。专委会办公室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前书面向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经济发展局)报送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配合上级部门执法检查情况。及时向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成员单位贯彻落实高新区安委会年度重要部署或阶段性工作进展信息,及时反馈工作落实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专委会重要会议、领导批示、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应及时报送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总结评估
(一)开展自查自评。各专委会每年要对本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自查自评,总结成绩、分析不足、研究对策,形成专委会年度工作总结,完成本专委会主任年度履职报告,并报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二)组织评估考核。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各专委会年度总结报告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对各专委会工作开展情况作出绩效评估,评估情况纳入高新区安委会对各专委会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
(三)实施警示通报。高新区安委会办公室及时转发武进区安委会对高新区季度点评和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的通报,及时通报武进区每季度事故情况和社会上影响较大的典型事故,警示各专委会加强安全监管,督促相应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有效预防伤亡事故。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高新区管委会各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职能科室人员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相关要求,充分认识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于保障高新区高质量快速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尽职照单免责”,避免“失职照单问责”。
(二)加强配合,严格监管。在各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下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注重部门间的协调和配合,互通信息,资源共享,齐抓共管,形成监管合力,促进高新区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专委会办公室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特点编制监管工作计划、检查内容、检查记录等,通过监管工作规范化(监管责任清单化,监管对象数量化,工作措施具体化,检查记录痕迹化)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在安全生产工作条块结合的基础上,南夏墅街道办事处和北区管理处按照安全生产职责规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