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根据省、市、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和2018年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意见要求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要求,决定自9月14日至10月31日,在全镇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防疫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秋季防疫行动的开展,使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工作更加扎实,防疫检疫工作更加规范。今年重大动物疫病秋季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畜禽群体平均免疫抗体合格率全年保持在80%以上,牲畜标识佩戴率100%;免疫记录完整、疫苗使用科学,免疫操作规范,免疫进度及时上报,并在规定时间段完成规定任务。
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总目标:确保不发生非洲猪瘟。
二、重点工作
1、科学使用疫苗。针对动物疫病流行特点,今年秋季防疫行动对所有猪进行口蹄疫O型、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强制免疫;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家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强制免疫,对鸡进行新城疫全面免疫,并加强指导和督促重点场所和规模养殖场的消毒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阻断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2、严格落实规范。散养畜禽按免疫要求集中免疫,通过程序免疫与集中免疫相结合,使全镇应免畜禽100%免疫。
3、完善台账记录。秋防期间各片兽医要对本片区饲养的畜禽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必须督促每个规模养殖场(户)建立畜禽免疫档案。所有养殖场(户)必须有免疫记录,并填写规范。牲畜要佩戴免疫标识。
4、及时监测反馈。充分发挥区、镇级兽医实验室的作用,加强免疫效果监测,分析和评估免疫实际效果并及时反馈。对于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未达标的散户和规模场,要组织或督促其加强免疫。
三、时间安排
此次秋防行动从9月14日开始,10月31日结束。各地在开展秋防行动时,要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行动准备阶段,9月14日—9月17日。根据本通知的要求,兽医站制定本镇秋季防疫行动的方案,同时做好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免疫物资储备、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经费安排等工作。
2、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9月18日—10月22日。本阶段重点按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指导开展免疫工作。对自身具备免疫条件的规模养殖场,要做好其按程序免疫的监督指导工作;对散养户,要集中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10月23日-10月27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水平不合格的进行补免。10月底前完成秋防工作总结上报工作。
联系人:刘春南,联系电话13616116008。
四、措施保障
1、各村委成立领导小组,确保行动落实到位。各村要继续坚持“村书记负总责,村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各村组建秋防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强化行政推动,营造秋防氛围,确保秋防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各项保障,确保行动顺利规范。要强化物资保障,镇兽医站要做好高致病性好禽流感、口蹄疫等疫苗、耳标和消毒药等物资的储备和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台账,明确专人管理,逐月盘库、完善库存月结;要强化人员保障,各村委要组织专门人员,成立“防疫突击小分队”,每个防疫小组有专人陪同,防疫人员通过逐村逐户过堂,切实做到防疫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要强化经费保障,各村要为开展防疫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落实好村级陪同动物防疫人员的工作经费,确保防疫工作顺利开展。
3、完善疫情报告制度。全镇要实施分片防疫员和疫情报告观察员制度,坚持疫情举报核查制度,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一旦发现可疑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按程序上报,并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要求,迅速开展紧急流调追溯疫源,在采样送检同时采取相应果断措施,严防疫情扩散,尤其是非洲猪瘟疫情的报告。
4、加强疫苗、耳标等防疫物资监管与规范使用。全镇要扎实做好疫苗相关的储备和管理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疫苗管理专账,明确专人管理,逐月盘库,并按规定要求及时并认真做好耳标签收和发放登记工作。
5、强化生物安全措施。各防疫员在进行秋季重大动物疫病免疫、检测及非洲猪瘟防控工作时,要严格落实生物安全各项措施。一是做好全面消毒。在开展免疫、检测等工作时。要注意按照非洲猪瘟防控有关要求全面做好养殖环境、出入人员和车辆、相关防疫器械等的消毒,指导养猪场(户)坚持定期消毒。二是严格操作规范。防疫人员在进入不同样子单元(场、户、圈舍)是要注意及时更换一次性防护服(帽、鞋),以及工作胶靴消毒和免疫注射针头的更换等。
6、加强基层防疫员培训。基层防疫员技术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质量和实际效果。镇兽医站要切实加强对基层防疫员和自行免疫养殖企业防疫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从事免疫工作。
7、开展督查指导,确保任务如期完成。秋防期间镇动防指办将成立督查小组,紧紧围绕控制、扑灭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产品公共卫生安全,开展防控督查活动,对秋防期间各项工作开展督查,确保如期完成秋防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湟里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