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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洛阳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索 引 号: 014133736/2018-0005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洛政发〔2018〕54号 发布机构: 洛阳镇  
产生日期: 2018-08-01 发布日期: 2018-08-0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洛阳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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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
洛政发〔2018〕54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努力改善全镇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263”专项行动工作要求和《中共武进区委 武进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武进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武发〔2018〕57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大气污染防治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中之重,坚决扭转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被动局面,突出治理重点,将压煤减排、全面达标、淘汰落后和扬尘控制作为主攻方向和突破点。推进多领域和多部门齐抓共治,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问责,加大宣传引导,通过综合协同治理,到2018年底,实现全镇主要污染物平均减排比例下降,空气质量二级以上优良天数比例上升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降低燃煤消耗量

1.狠抓燃煤污染控制。根据年度煤炭消费总量削减方案,将减煤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分解到具体月份,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超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煤炭消费总量削减任务。9月底前全面完成全镇其他工业炉窑分类整治任务,逾期不完成的,坚决依法实施停产整治。

组织专门力量,加大散煤整治力度,确保全镇禁燃区内禁止销售、使用散煤。

(二)加大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力度

1.采取强制减排措施。对照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一次PM2.5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51%、45%、49%和30%的目标,结合省大气办《关于印发江苏省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强制污染减排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18〕6号)和《市大气办关于公布2018年度重点管控工业企业名单的通知》(常大气办〔2018〕2号)要求,进一步细化限产、停产企业名单,从7月起继续实施大气强化管控,对列入名单的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限产比例不低于50%,省大气办要求的停产整治企业必须严格落实到位。同时根据空气质量改善情况,进一步调整限产比例、停产整治企业名单。对钢铁、水泥、铸造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错峰生产方案另行制定。限停产企业名单由经信部门牵头,会同环保部门会商后,报市经信委,由市大气办公布。

2.实施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按照省大气办《关于组织实施〈江苏省颗料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方案〉的函》的要求,对我镇实施颗粒物管控的行业开展颗料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在保证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除堆场封闭、物料输送等工程量大的项目应在12月底前完成,其他整治工作必须在9月底前完成。

3.全面排查与达标排放。对全镇大气污染重点区域企业的全面排查,凡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善或不能正常运行、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依法从严处罚,并实施停产治理,9月底前完不成治理任务的,坚决予以关闭。

4.扎实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在涂料、胶黏剂、油墨等行业推广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清洁原料。深入推进包装印刷、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等行业含涂装工序低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涂料替代工程。

按照《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要求,9月底前完成年度治气任务中化工企业提标改造工作。完成工业涂装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年底前,基本完成工程机械、钢结构、卷材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家具行业按照《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2-2016)》要求,年内完成提标改造工作。完成包装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年底前,全面完成金属压延行业综合治理。完成汽修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全面取缔露天和敞开式汽修喷涂作业。

上述挥发性有机物(VOCs)整治工程中,对列入今年大气污染治理重点项目的,9月底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坚决予以停产整治。

(三)提高镇村管理水平

1.加大扬尘污染控制力度。推进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常州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管理办法,提高建设工地扬尘管理水平。建设工地围挡、施工道路硬化、规模以上建设工地车辆冲洗率及渣土密闭化运输率达100%,规模以上工地设置喷淋、雾炮等晒水抑尘设施。全面推行“绿色施工”,提高装配式建筑在新建筑中的比例。非作业部位裸土和易起尘散装物料堆场全部遮盖。

强化物料堆场扬尘整治。提升工业企业、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物料堆场扬尘整治水平,实现密闭作业、密闭储存、密闭运输。

加强各类工地和堆场巡查,督促加大洒水降尘频次,保持道路整洁、湿润,裸土和散装物料全部采取覆盖措施。

加强港口码头及交通工程场地监管,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加大查处力度。散货码头装卸作业必须采取抑尘措施,堆场建设抑尘设施或封闭储存,运输采取密闭或覆盖措施。

对全镇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地、堆场等必须落实各项扬尘治理要求,对达不到扬尘治理要求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治。

2.加大道路保洁频次。强化道路冲洗保洁,根据空气质量管控等级,及时调整冲洗洒水频次。全面实施机械化标准化作业,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城市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3%。

3.严格控制面源污染。强化各级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加强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确保全年实现“零火点”,加强秸秆禁烧巡查,对发现火点的村予以通报。禁止露天焚烧垃圾,落实属地各村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执法处理力度。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治理,强化执法检查,继续实施餐饮油烟长效管理,9月底前完成重点治理单位治理工作。禁止露天烧烤,餐饮经营单位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对未配套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收集处理装置的餐饮企业,坚决停业治理。

加强烟花爆竹禁限放管理。禁止重点管控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实施全年禁放。

(四)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

1.加大机动车路检力度。强化随机抽查,将大中型货运车辆尾气超标、散装物料未密闭、车用油品不合格及物料洒漏等违法违章行为作为重要查处内容。配合市排管中心开展非定点卡口随机抽查,每次抽检不少于15辆车。对钢铁、水泥、工地和大型货物集散地等运输量大的进出厂(场)大中型运输车辆进行检查,每月检查不少于5个厂(场),严查尾气超标、超限超载、车身车轮带泥、抛洒滴漏、覆盖不严等行为。

2.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报废。加快老旧汽车淘汰报废。严格执行国家、省有关规定,对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实施强制报废,鼓励车主淘汰报废,推广新能源汽车。

3.完善油品管理制度。开展联合执法,对国、省道沿线、城乡接合部以及乡镇加油站油品加强抽检频次,对检测不合格的成品油经营企业,依法予以查处,坚决取缔非法加油点、加油车。加强加油站、油库现场检查,落实油气回收装置正常运行,对油气回收设施运行不正常的加油站点,坚决依法停业整治。

(五)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

1.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根据市、区统一要求,及时启动全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严格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要求,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切实降低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

(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

1.加快减少落后化工产能工作推进。着力去库存、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至2018年底,全镇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完成化工企业关停任务;转移、重组、升级化工企业实施方案基本确定;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

2.加强“散乱污”企业(作坊)整治。按常州市《关于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的指导意见》,加大“散乱污”企业(作坊)专项整治力度。对整治无望企业的坚决依法关停或取缔,对具备整治提升条件的,实施限期整治。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镇主要领导担任总指挥、相关镇领导担任副总指挥的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指挥部,各部门、各村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简称“镇攻坚办”),办公室主任由王小虎兼任,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全面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党委、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党政主要领导切实负起带头责任,亲自协调组织,亲自推动落实。各村、各相关部门上下协同,共同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各村、各相关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力度,督查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暗访暗查、专题巡查等方式进行,督查情况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各村、各相关部门结合中央和省市环保督察问题整改、“263”专项行动、“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每周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攻坚办,定期通报。

(三)强化考核问责。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量化问责办法,镇纪检监察委每月按照镇攻坚办提供的问题清单,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及时进行问责。在减化、重污染企业关闭搬迁、燃煤锅炉治理、“散乱污”治理等工作中弄虚作假、整治不力的,从严问责。

(四)加强能力建设与保障。进一步完善区、镇、村委三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形成地方党委政府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广泛参与的环保大格局。建立健全空气质量监管网络,深化细化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开展污染源解析更新工作,增强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专项资金等保障。

(五)广泛宣传引导。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持续深入宣传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举措和成效,结合“263”专项行动,对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予以公开曝光。通过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附件:武进区洛阳镇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分解表.docx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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