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部门、各重点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力度,建立实时、高效、畅通的信息宣传网络,增强全镇各级工作责任感,激励撰写新闻信息、调研文章的积极性,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报导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提高洛阳镇政府网站和“龙城洛阳”微信平台信息质量,扩大洛阳对外影响力,依据我镇关于信息宣传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围绕中心、抓住重点、突出特色、规范运作、形成合力的工作思路,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反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措施、新经验,为党委、政府把握全局、科学决策、工作实施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洛阳造势鼓劲,全面促进我镇对外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重点企业(2017年产值达亿元以上)
三、信息报送主要类型
(一)动态信息
动态信息指文字内容简炼(一事一报)、时效性较强(不超过3天)的重点工作、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情况等新闻类信息。
(二)综合信息
综合信息指重点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采取的主要措施,值得借鉴的典型经验等。
(三)舆情信息
舆情信息指基层的民意动态,作为决策者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耳目”和参谋。主要内容包括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的思想反映;对各种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的认识看法;带有一定普遍性的社会思想动态;重大突发性事件以及由此引起的群众反映等。
(四)调研文章
针对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突出转型、创新、发展等主题,结合转型升级、园区发展、城镇建设、社会管理等重点工作,确定课题,广泛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撰写有深度的文章,供领导决策。
四、信息报送具体要求
1、各村(社区)、各部门、各重点企业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镇每年度将举办信息员培训班,提高信息报送质量。各村(社区)全年被镇政府网站录用不少于12条(每月不少于1条),被“龙城洛阳”微信平台录用不少于3条,区政府网站录用不少于3条;各单位全年被镇政府网站录用不少于30条(每月不少于2条),被“龙城洛阳”微信平台录用不少于10条,区政府网站录用不少于20条;各重点企业全年被镇政府网站录用不少于12条(每月不少于1条),被“龙城洛阳”微信平台录用不少于3条,区政府网站录用不少于3条。
2、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统一上报至综合科,由综合科进行整理筛选后报送有关部门。工作责任人:陆晓霞 ,QQ:106693696,邮箱:106693696@qq.com,洛阳镇信息工作群QQ:42795711。
五、信息报送考核
(一)考核标准
1、镇政府网站录用的信息每条1分,区政府网站录用的信息每条3分,市政府网站录用的信息每条10分,省级以上信息录用按实际情况考核计分;
2、“龙城洛阳”微信平台录用为主标题新闻的信息每条3分,录用为子栏目新闻的信息每条2分;
3、以上信息按最高得分计算,不重复计分。
(二)考核对象
各村(社区)、各部门、各重点企业专兼职信息员
(三)考核方式
1、本考核办法采用月考核年度表彰制度,每月初由镇综合科对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进行汇总,并将汇总结果在洛阳镇政府网站上进行通报。
2、信息工作列入村定员干部年终考核和镇部门机关绩效考核,并与年终报酬相挂钩。未达标的部门和单位,年终将在综合考核中酌情扣分。
3、各级条线网站采用的信息、由新闻记者撰写的信息、网络摘抄的专栏内容不纳入考核范畴。
4、年终按信息报送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评比表彰,未完成区、镇信息考核目标任务的不参与评比。
本意见自2018年1月1日起实行,由镇综合科负责解释。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8 年 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