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各单位:
“慈善一日捐”活动是一项德政工程,也是一项常年抓、抓长年的系列工程。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是扩大慈善资金规模、关爱弱势群体的重要途径;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为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奉献爱心搭建的重要平台;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造福百姓、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行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改善党群关系、提升政府形象的实践活动。为了更好地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战略思想,凝聚社会力量,壮大慈善救助实力,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改善和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按照区文件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就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时间
2018年09月10日—10月05日
二、捐赠对象
1、全体镇机关干部、全民事业人员、镇属事业人员;
2、各村(社区)全体干部;
3、广电、供电、邮电系统干部、职工。
三、捐赠标准
1、镇党、政主要领导每人500元,副职领导每人300元;
2、一般干部每人200元(含全民事业、广电、供电、邮电负责人);
3、全民事业人员及广电、供电、邮电系统职工每人100元;
4、镇属事业单位正职200元、副职100元、一般人员每人50元;
5、村(社区)正职300元、副职200元、村委其他人员每人50元。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把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当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实践,按照“依法组织、领导带头、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早发动,早部署,快行动,快落实,确保捐赠活动取得成效。
2、深入宣传。各单位要立足自身职能,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宣传,从讲政治的高度来看待这个活动,全面提高干部、职工对慈善事业的认识,动员他们自觉关心、支持参与“慈善一日捐”活动。
3、规范操作。慈善“一日捐”活动以单位为主进行募捐。
五、捐款方式
按统一部署,在镇政府珠光楼一楼会议室举行集中捐款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集中捐款对象:全体镇干部、各单位及各村(社区)代表。请各单位、各村(社区)派一名代表参加(携带本单位捐款及捐款明细表),未参加集中捐款的同志将捐款于09月30日前交至镇财政所。
附件:2018年洛阳镇慈善“一日捐”捐款明细表.docx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