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常政办发〔2018〕11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