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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8-00129
主题分类: 机关事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8〕16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8-08-02 发布日期: 2018-08-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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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8〕160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根据我区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区政府办公室制定了《常州市武进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期待,坚持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深入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常州市武进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部署,要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实效。要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资源力量整合,做好督查评估工作,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

   

目标

任务

主要内容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一、

高质量推进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一)及时发布各项重大政策

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以及部门制定的各项重要政策。各部门制定出台的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重大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结合《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和任务分工,选取社会广泛关注、与宏观经济和民生关系密切的重点事项,提出行之有效的公开任务、内容和频次等,作为本部门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容向社会发布。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

区编办

区各有关部门

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及时公开抽查结果信息。

区编办、区法制办

区各有关部门

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社会广泛关注、关系国计民生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应公开尽公开答复全文。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二)贯彻落实重点领域公开任务

选取本地区本行业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突出做好中标结果公示、施工合同备案情况、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信息公开工作。

区发改局、住建局、政务办、征收办、国土分局、规划分局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和管理体制机制,凡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都要依法纳入统一交易平台。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推进精准扶贫脱贫、救助对象认定、食品安全、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等信息公开,坚持高效便民,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公开信息,注重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

区委农工办,区民政局、市场监督管理、环保局、生态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贯彻落实国家最新部署,切实抓好预决算公开年度专项检查和考核统计工作,继续深化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按要求做好政府债务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持续推进其他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全面梳理历年来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的各领域公开任务,按照职责分工继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

一、

高质量推进政务发布解读回应工作

(三)量质并举做好政策解读工作

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重点落实好全区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各地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好重大政策“第一发言人”和“第一解读人”职责,通过积极参加政府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撰写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

区政府办,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积极推广采用图文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解读政策,联合政策制定业务部门解读重点政策,把企业群众关注的政策信息从政策文件中提炼出来进行解读,拓展新媒体传播渠道,提升政策的传播和推广效应。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四)及时高效回应社会重大关切

切实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性强、交互性好的优势,重点做好新平台信息发布和互动回应工作,不断提升平台交互体验。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加强日常维护管理。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建立完善与宣传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委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早发现、早研判、早处置。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重点做好就业社保、就学就医、住房保障、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养老服务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引导社会预期。

区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环保局、住建局、安监局等有关单位

适时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制度,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涉事责任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二、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全面公开网上办事服务信息,定期开展办事服务信息公开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完整便民、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等,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通过各种渠道可以精简的一律精简。

区法制办、区编办、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贯彻“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化“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再造网上办事流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推进“不见面审批”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完善“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推动网上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在网上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持续扩大网上办事服务范围,推出更多的服务事项实现在线填报、审查、办理和查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过程和办理结果公开标准化。

区编办、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

二、

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公开质量和实效

(六)让企业群众到大厅办事更明白更便捷

实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与政务大厅办事服务信息同源管理,建设和使用统一的咨询问答知识库、政务服务资源库,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准确一致、办理口径一致,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

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设立综合窗口,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企业群众必须到现场办理的事项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继续深化“3550”改革,及时公开相关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全面公开涉及市场准入方面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等信息。

区编办、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区各有关部门

探索打造政务公开体验区,整合政务服务大厅现有资源,推出政策文件、办事指南和办理进度查询,材料填报模拟展示,以及建议投诉等功能,为居民提供权威性、一站式、个性化、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

区政府办、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七)深化网上办事服务“一号答”

优化提升12345政务热线平台,建立政务服务线上互动渠道,提供网上办事服务咨询和协同办理,统一接受企业群众投诉建议,完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建立政务服务“一号答”咨询问答知识清单,开通“一号答”服务导航,提供在线解答。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进一步清理整顿各类政务热线,除确需保留的和紧急类热线外,其他的全部整合到同级12345热线平台。

区政务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八)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办事公开制度

重点推动教育、生态环境、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各主管部门要参照国家、省、市各级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加快推进本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的建立完善。

区教育局、民政局、文广新局、卫计局、环保局、旅游局等有关部门

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好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建立完善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好本部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区各有关部门

三、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和平台支撑

(九)贯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要做好新旧条例衔接过渡工作,制定专项培训学习计划,加快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根据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该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依申请公开内部办理规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结合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条例出台,组织开展知识问答等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

区政府办、区法制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十)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

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公文办理中的政务公开程序,进一步提升、完善智能办公平台中已固化的政务公开运行流程,推动政务公开操作与政府日常运行紧密结合、同步运转。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三、

强化政务公开制度保障和平台支撑

(十一)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建设

结合新条例出台,加快落实上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个人隐私相关要求,除惩戒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同时注意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对一些敏感性强、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要提前做好对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区政府办、法制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稳步推进主动公开目录编制,依据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组织编制好本地区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清单,及时进行动态更新调整。

区政府办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十二)提升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水平

年底前将区政府门户网站整体迁移至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以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为依托,建设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政民互动类信息的集中处理。加强网站内容保障考核,丰富网站信息资源,强化网站巡检和安全管理。

区电子政务中心

区各有关部门、各镇(开发区、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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