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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8-00101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8〕125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8-06-27 发布日期: 2018-07-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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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进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8〕1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武发〔2018〕51号),积极推进金融业全方位支持乡村振兴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引导金融资源配置到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改善农村金融服务,促进农村经济金融协同高效发展。

二、总体目标

引导金融机构回归本源,将服务“三农”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乡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村产业发展与农民增收协调共进,强化农村地区金融资源投入,助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盘活农村金融资产,提高金融支农效率。着力将雪堰镇打造成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示范工程,强化金融服务“三农”力度,不断提升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战略水平。

三、主要任务

1.加大涉农信贷投入,提升金融服务“三农”质效。金融机构要扩大农村金融服务规模和覆盖面,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提升金融服务“三农”的综合性和有效性。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结合地方农业产业特色,立足农村资源禀赋,强化对“三农”、“特色强镇”、“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的个性化金融服务,加大在农业产业化、农村基础设施、小城镇建设、特色资源开发、农民生产生活等涉农领域的信贷投入,努力提高贷款满足度,确保全年涉农贷款较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2.加快推进“三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增加农村金融资源供给。各试点银行要从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高度出发,将“三权”抵押贷款试点业务列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发展的工作重点,匹配充沛的信贷资源,促进“三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要进一步加大“农房”抵押贷款投放,力争在2018年三季度做到“农房”抵押贷款增量明显高于上年同期水平、增速高于本单位各项贷款增速、单一抵押物的贷款增速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升。各试点银行要抢抓武进农村土地三项制度改革的有利时机,围绕农村地区中小企业抵押品不足的问题,积极推动“农建地”抵押贷款业务,拓宽农村地区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缓解企业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有效增加农村金融资产供给,确保年末“农建地”抵押贷款余额达5亿元。

3.实行信贷资源倾斜,加大金融支小力度。全区各银行机构要从信贷规模、产品设计、考核指引、风险容忍度等方面配套各项资源,建立和完善农村地区中小微企业快速审批通道,提高内部审批效率,及时满足客户融资需求,推动中小微金融增量扩面。积极关注小微企业个性化需求,提升金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不断推动中小微金融服务向综合化转变。

4.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完善农业经营风险补偿机制。按照财政手段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促进保险产品覆盖种植业、养殖业和林业。探索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实现保险类型从保成本向保价格、保收入延伸,不断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创新政府救灾方式,推进农业保险模式创新、品种创新和服务创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分散农业经营风险,全力构建覆盖现代农业生产的全链条、全风险环节的综合保险服务。

5.加强部门联动,深化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加强农村金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增加ATM、POS、电话支付终端等金融基础设施在乡村的布放量,改善农村支付清算服务环境;进一步提高银行卡受理环境,丰富银行卡助农取款服务点功能,满足农民持卡取现和消费需求;推动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实施,进一步优化农村特色产业市场、现代农业园、电子商务等领域支付环境,畅通各类资金支付渠道;增加农村残损人民币兑换网点(站点),加大残损券兑换、回收和小面额人民币新券投放力度,不断提高农村地区流通中人民币的整洁度;发挥农村金融综合服务站的作用,加大金融知识的普及、诚信教育的宣传,增强农村居民金融意识和诚信意识;积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逃废债务等行为,加大失信惩戒力度,促进农村地区信用环境不断改善。

四、工作安排

1.前期准备阶段(4月1日至6月30日)。对有关镇开展前期调查摸底,选定雪堰镇实施“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推动全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工作的开展。组织辖内涉农金融机构和其他有关金融机构召开座谈会,听取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工作措施和建议。起草制定实施方案,召开推进会议,引导相关金融机构和职能部门制定实施措施,落实活动要求。组织辖区各金融机构梳理编印金融支持乡村振兴产品手册。

2.活动实施阶段(7月1日至10月30日)。开展融资情况调查。7月初,组织相关银行开展融资需求调查,填报《常州市武进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融资需求调查表》,确定拟开展融资合作名单。召开融资对接会。7月中旬,在雪堰镇召开“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银企现场座谈会”。相关政府部门、银行机构、保险公司与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面对面地沟通交流,现场“把脉会诊”。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重点产品和项目展示。充分利用“武进区金融生态创建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发布金融产品和融资项目,实行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线上+线下”的常态化、制度化互动。开展金融知识宣传。8月份,组织各金融机构在乡村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活动,各金融机构要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自主开展各类金融产品和服务宣传推广、金融顾问和融资咨询等活动,大力推介创新型融资产品和服务,实现金融产品和服务走进镇、街道、园区、中小企业、商户和农户。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9月份,组织辖内各发卡银行、银行卡收单机构及公用事业等单位,积极推动移动支付工具在农村特别是雪堰镇的推广和运用,力争移动支付在农村公用事业领域、便民行业取得新突破。

3.总结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各金融机构对本年度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尤其是示范工程)的主要做法、成效、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进行工作总结,书面材料于11月15日前报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在11月30日前向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上报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五、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区长为组长,区金融办、人行武进支行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辖内各金融机构分管行长(经理)为成员的“金融支持乡村振兴”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行武进支行,负责协调、宣传和总结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引导社会各界各方关心、支持乡村振兴伟业,及时总结宣传金融支持乡村振兴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为金融支持乡村振兴营造浓厚氛围。

3.加强督查考核。办公室将组织相关单位于8月、10月分两次实施现场督导,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情况纳入区政府对金融机构目标管理考核和执行人民银行政策综合评价体系,对成绩突出的将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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