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常州市武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常州市武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江苏省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常州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以及《2018年常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现就2018年武进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指导思想
2018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区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紧扣“创新强区、实干富民”的发展主题,围绕区委区政府“五个三年行动计划”,以法治政府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武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重点工作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治理架构。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对“证照分离”等改革试点工作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制监督工作。推动政务服务网向基层延伸,全面实现“2345”目标。继续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清单制度管理,减轻企业和公民负担。优化机构职能配置,加强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管理。深化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赋予其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行政管理权限。积极稳妥实施大部门制,加大机构职责整合力度,加快形成精干高效的政府组织体系。
2.创新市场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全覆盖,推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落实。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深化“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积极推进“照后减证”,推广实施电子证照、虚拟证照。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加强重点区域和领域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的防治,推进“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深化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的落实,强化环境执法督察。
3.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服务水平。推广国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用,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归集,加大个人信用信息归集力度,提升信用信息归集数量和质量。构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化公共信用信息应用,加快重要领域信用建设,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 号),提高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增强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支持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构建多元主体有效衔接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强化行业自律,推动登记审查、年度检查、等级评估、信息公开等制度落实。规范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加强监督管理。
(二)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4.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建立完善相关制度。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提出、确定、调整、公布、备案等环节,制定出台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操作规则。加强合法性审查,坚持集体讨论决定。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提高决策过程的科学性和决策程序的正当性。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跟踪检查,建立完善相关责任制度,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报备率100%。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上位法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规范性文件制定卷宗,反映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审议、决策全过程。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审查规范性文件工作规则,依法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
6.深化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建立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的法律顾问队伍,设立政府法律顾问机构,实现乡镇(街道)政府和全区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进一步推进将法律顾问工作延伸到村和社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改革举措、政府合同和政府重大事项等方面新型智库作用,拓展政府法律顾问有效参与的途径和形式。加强对政府法律顾问的考核和评价。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整合执法职能和资源,归并执法队伍。整合各部门内部和部门间相同相近的执法职能,积极推进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农业、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整合组建5-7支执法队伍。深化经开区及3个镇(街道)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协作。加强城市管理、文化市场等领域综合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服务水平。
8.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重点规范相关执法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程序规定,重点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推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及时解决执法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
9.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网上执法办案和信息查询系统等载体,推行“双随机”监管平台,建立统一的行政执法信息和监督网络平台。依法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确认和执法人员管理工作,严格规范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程序规定(试行)》,切实推动“两法衔接”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0.积极推行“五公开”,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重点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落实上级要求,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打造“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逐步将网上运行系统向镇(街道)、村(社区)延伸。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加强对政府网站日常监管和考评。
11.建立健全立体化监督体系,完善监督机制和方式。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完善审计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议、提案按时办复率达100%。自觉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对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建立对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加强与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互动,重视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五)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2.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实施行政复议公信力提升工程。继续推进行政复议能力建设,推动相关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强化被申请人的答复举证责任。严格落实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复议监督等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委员会作用,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
13.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和行政调解机制体制,规范程序建设。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保障行政裁决决定的有效执行和当事人自觉履行生效的行政裁决。根据上级要求,具有行政裁决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制定裁决办法。健全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体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推动行政机关充分运用行政调解方式处理矛盾纠纷,完善行政调解工作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定期向区政府法制办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六)加强组织保障和完善落实机制
14.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法治政府组织领导机制。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党政综合考核和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制定年度工作计划,部门办公会每年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健全法治政府组织领导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任务相适应,保障政府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15.加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依法行政能力测试,实行公务员晋升依法行政考核。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通过以案释法、案例分析、技能竞赛等形式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质量。建立健全政府工作人员及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制度,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6.加强理论研究和示范引导,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考评。以问题为导向,立足我区法治实践,加强法治政府理论研究,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开展依法行政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发挥成熟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做好2018 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履职考评工作,强化考评结果应用。推行依法行政档案制度,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
三、工作要求
(一)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二)各部门要按要求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任务,制作依法行政工作台账,区政府法制办负责统计和通报,适时开展检查和评议。
(三)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全面纳入年度机关绩效管理和依法履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