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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8-00078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8〕7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8-05-16 发布日期: 2018-05-24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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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意见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8〕72号
 

区发改局、农业局、财政局,雪堰镇人民政府: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实施意见

根据《关于下达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试点项目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常发改〔2017〕136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国家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专项“常州市武进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项目”的顺利实施,经研究,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要求,立足当前,着力解决对流域水环境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制约性强的突出问题。通过源头控制、过程拦截与末端治理,采用工程措施与生态补偿相结合、工程建设与技术集成相结合、重点治理与综合防治相结合的方式,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恢复农田生态系统,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减排,确保治理目标如期实现。

二、主要目标

通过治理试点的实施,建成典型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示范区,总结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可行技术和模式,为全面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供示范样板和经验。治理试点区覆盖耕地2万亩以上,试点区内化肥农药减量20%以上,畜禽粪污、生活污水处理利用率达到90%以上,水产养殖废水废物实现循环利用,化学需氧量、总氮和总磷排放量分别减少40%、30%和30%以上。

三、职责分工

(一)发改局。负责项目的统筹协调,提供服务指导;牵头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

(二)农业局。负责对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管,定期督查项目实施进度与工程质量,提供技术指导服务。

(三)财政局。负责落实区级配套资金,确保项目资金足额按时到位;按照项目实施进度按时拨付专项资金;监督和指导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及管理。

(四)雪堰镇。负责项目方案制定、具体实施、经验总结以及镇级配套资金的落实;落实项目建设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项目监管机制,确保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按要求及时上报项目建设信息;规范使用专项资金,进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负责项目建设后的运行管理。

四、时序进度

(一)项目准备阶段(2018年5月底前)。由雪堰镇根据相关要求,结合地方实际,科学合理制定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招投标制,组织项目的招标工作。区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6月1日-11月30日)。雪堰镇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推进试点区内的各类子工程建设,明确专人专属负责,加强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区相关部门要做好督查指导工作,对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会商解决,确保工程按时竣工。

(三)项目验收阶段(2018年12月底前)。由雪堰镇提出项目竣工验收书面申请,区发改局牵头组织,形成由市、区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项目验收组,对试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现场验收和台账检查,并提供书面验收意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雪堰镇对试点项目建设负总责,要建立协调机制,形成有利于推进试点项目建设的工作格局。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形成试点项目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健全监管制度。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批复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主体,明晰监管职责,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管理到位,规范项目建设,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项目完工后,要及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同时要建立相关设施建设后运行管理机制,明确责任,确保长期发挥效果。

(三)加强资金管理。区财政局、雪堰镇各承担375万地方配套资金,确保地方资金足额按时到位。建设资金要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帐核算,不得挤占、挪用。要建立项目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建设和投资管理透明度。

(四)强化督查考核。有关部门要按照“263”专项行动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建设情况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按期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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