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2018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全区消防工作要点
2018年,全区消防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适应新时代、新矛盾和人民群众新需要为出发点,以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为牵引,深化改革创新,突出重点、填平“洼地”、补齐短板,瞄准靶心防大火、夯实基础控小火,全面提升消防工作科技化、现代化、专业化水平,全力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一、实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切实改善消防安全环境
1.加强城乡消防规划管理。年内完成《武进区消防事业专项规划(2018-2030)》编制工作,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完成本地区消防专项规划(或规划专篇)编制或修订。各地要切实制定本地消防规划建设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并纳入相应的经费渠道予以保障,合理布设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单位和场所,确保城乡消防安全布局符合要求。
2.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紧盯事关发展、事关民生的突出问题、重大问题,深入持久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构建本质安全型消防治理模式。持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强力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综合治理,深化“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行动,全面落实基层政府、行业部门排查治理责任,督促社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组织开展大型租赁公寓、连片物流仓储、施工工地“三个专项治理”,整治解决突出问题。紧盯“三房一楼”(即群租房、店面房、厂房、城镇高楼)加强集中整治和常态监管,保持排查整治高压态势。充分运用有奖举报、政府挂牌、联合执法等措施,实现执法总量与执法效果相统一。全力做好全国重要会议(活动)、重大节庆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或影响恶劣的火灾事故。
3.落实刚性举措解决突出问题。针对辖区内火灾形势特点,做到因地制宜,积极谋划,下力气解决群租房顽症,即:一是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二是畅通疏散设施、安全通道,确保达到基本要求;三是对住宿10人以上的,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并由消防楼(院)长督促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四是对住宿30人以上的,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并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对于电动车消防安全隐患,各社区、村委、居民楼(院)物业部门要下大力集中整治,广泛宣传公安部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通告,防止电动车进楼入户、违规充电、停放在楼梯间。要组织加强夜间巡查,发现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问题,立即清理,真正遏制电瓶车火灾高发态势。
二、加强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构建完善的灭火救援体系
4.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发改、公安、财政、住建、城管、国土、规划、电信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具体负责城乡消防规划的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的建设维护管理,保证公共消防设施与城乡建设同步发展,与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设计、统一建设、统一验收。要加快推进消防站建设,2018年完成牛塘、高新北区、湖塘消防站建设,礼嘉、洛阳、湟里、嘉泽、前黄等地要合理布局消防队站,确保符合《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要求。要加快消防供水系统建设,2018年年底前全区新建市政消火栓总量不少于70个,完好率达98%以上,结合水利工程建设大力营建消防取水码头。
5.发展多种形式消防力量。完善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和保障机制,全力推动正规化建设、规范化管理、职业化发展。落实《江苏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加强消防职业保障,探索建立消防高危行业专项保障制度,保证消防员待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巩固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贯彻落实公安部等13部门《关于规范和加强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以石油化工、交通等行业为重点,依法推动火灾危险性大的企业组建专职消防队。
6.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消防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慈善总会、红十字会等群众团体作用,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各界人士参与消防工作。探索设立消防公益基金,用于公民参加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宣传、公益性奖励等。对热心消防公益事业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奖励。要发展、壮大、巩固消防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消防支援服务的专业优势,深入开展消防宣传、预防和整改火灾隐患、消防安全救助等公益活动。
三、创新消防安全管理,不断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格局
7.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健全镇(开发区、街道)消防工作责任体系,规范消防工作办公室建设。分解落实基层安监所、综治办、派出所等消防监管职责。做实建强微型消防站,将社区微型消防站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资金购置和灭火器、水枪、水带等基本的灭火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各重点单位、社区要加快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并具备“三知、四会、一通”(即知道消防设施和器材位置、知道疏散通道和出口、知道建筑布局和功能;会组织疏散人员、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穿戴防护装备、会操作消防器材;公安消防支队或大中队与微型消防站、微型消防站与队员保持通信联络畅通)的灭火救援能力,强化与公安消防队的联勤联动和拉动演练。深化区域联防联勤组织建设,2018年全区不少于60%的开发区和中央商务区、旅游商贸区等集中区域按照“四互”模式建立消防安全区域联防组织。在老旧城(镇)区、商业密集区以及现有消防力量难以及时到达的区域,积极建设小型消防站;针对城市繁华街区、拥堵路段、高风险区域,建立“流动”消防站,落实常态化前置备勤,用好保安、物业、巡防等队伍,充分发挥其先期预警和早期处置的作用。
8.加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将消防安全纳入政府网格化管理范畴,强化综治信息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模块运用,利用信息化手段,落实网格管理责任,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严格落实“六有”建设标准,做实基层消防安全网格组织,适时开展网格化管理督导检查和总结表彰。落实网格长负责制和网格长、网格员备案制度,年内对全区网格员全部培训一遍。依托中小学、居(村)委会,建立多户联防、邻里守望等工作机制,完善空巢独居老人、失能失智人员等特殊群体的消防安全服务体系。深化“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逐步建立社区消防体验中心,明确居民楼院消防楼(院)长,做到楼前公示、制度上墙,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综治、民政、住建、消防等部门要联合开展消防安全社区达标验收,2018年实现90%的社区达到消防安全标准目标。
9.推动消防科技科技创新及应用。探索开发运用出租房综合管理APP,实现对全区出租房屋的动态监管、精准分类和智能防控。发挥城市远程联网监测系统功效,确保接入数量不低于既有消防控制室数量的95%,新建、改建、扩建单位同步接入系统。推广安装危化品消防安全信息服务系统,建立健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一企一册”,为危险化学品监管平台提供基础数据,推动提升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单位火灾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营造消防安全文化氛围,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
10.凝聚消防宣传整体合力。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等规定的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宣传教育。宣传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消防宣传工作的领导,指导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常态化消防宣传。组织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内容。科技、司法等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科普、普法教育内容。教育部门要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计划、教师培训和义务教育、素质教育内容,加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全区各中小学校将消防知识纳入安全教育内容,配发专门教材并开展每学期不少于1课时,每学年不少于2次的专题授课和应急疏散演练,确保所有学生基本掌握火场逃生自救要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要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11.强化消防宣传教育引导。全面贯彻落实《全民消防宣传教育纲要》,建立完善覆盖城乡、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化消防宣传工作体系,在全社会倡导和树立“全民消防生命至上”的理念,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消防部门要积极开放消防队站、动员消防科普基地定期免费开放,大力开展体验式消防教育。所有政府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城市社区每年至少举办1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至少举办2次以上员工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使员工普遍达到“懂基本消防常识、懂消防设施器材使用方法、懂逃生自救技能,会查改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要求。谋划建设消防主题公园,打造特色消防文化名片。
12.健全宣传教育培训机制。按照“政府出资保障、消防承办教学、单位免费培训”模式,将消防安全培训服务专项资金列入财政保障范围。每年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大型企业以及乡镇、街道和社区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分级分批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培训一遍。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标准要求。
五、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13.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加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宣贯力度,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消防工作,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主要责任人,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一岗双责”制度。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辖区内各类企业、社会单位实施严格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将消防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加大消防投入,保障消防事业发展所需经费。各地每年度将本地区消防工作情况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
14.加强部门依法监管。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部门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抓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安全工作。教育、民政、住建、商务、文广新、卫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地、住宅小区、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医院、公共娱乐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旅游景区、博物馆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住建、公安、交通、市场监督、安监等部门要加强燃气、易燃易爆危化品、消防产品、电气产品、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生产、运输、经营行为。综治、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群租房、九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消防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对严重违纪公众生命安全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15.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各机关、群众团体、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逐级建立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全面提高本单位“四个能力”,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要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鼓励消防安全管理人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落实“六加一”措施和户籍化管理,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积极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安装电气火灾监测设备。一般单位要开展全员“一懂三会”培训,落实消防设施年度维保检测,小旅馆、出租屋、合用场所要广泛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报警装置。
16.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每年区政府将组织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年度组织考评验收,考核结果纳入区绩效管理综合考核。按照“履职负责、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要求,对消防工作成绩突出、消防工作目标考核优秀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落实、问题突出的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诫勉约谈。对不依法履行职责,在涉及公共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