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武进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推进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5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武进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推进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43号)、《市政府关于开展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8〕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27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依据《武进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特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统领,以亩均税收、亩均销售收入、单位能耗税收、单位电耗税收、单位主要污染物税收、全员劳动生产率、研发经费占销售的比重等为主要评价内容,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推动我区制造业向中高端攀升,加快制造强区建设步伐。
二、工作目标
2018年,研究制定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试行办法,完成全区2017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研究制定差别化政策,初步建立以质量和效益为核心的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机制。
2019年起,每年定期完成上年度的评价工作,建立基于评价结果的企业精准服务、资源要素配置、产业政策引导机制。
三、实施步骤
评价工作分为宣传发动、信息普查和业务培训、信息报送和核定、差别化政策探索制定、结果确定五个阶段。每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进度作如下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3月份)
(1)成立全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武进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和《武进区工业企业贡献度评价办法(试行)》,制定《武进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推进方案》。
(2)召开全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任务和职责,确定分管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3)召开全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全力推进评价工作顺利实施。
(4)开展各种形式的舆论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及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积极宣传全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重要意义,提高全社会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重视程度。
2.信息普查和业务培训阶段(2018年3-6月份)
(1)开展土地普查工作。各镇、开发区在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经开区分局的业务指导下,尽快摸清辖区内全部工业企业和工业用地情况。
(2)完成综合评价网上填报系统开发。根据综合评价任务要求,完善系统内容,加快测试准备,在规定时间内上线使用。
(3)开展综合评价业务培训工作。由区经信局牵头,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组织业务骨干,帮助各镇、开发区熟悉网上填报系统、工作流程、关键要点和注意事项。
3.信息报送和核定阶段(2018年6-8月)
(1)信息报送。各填报单位登陆武进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信息系统,进行2016年度和2017年度数据报送。
(2)信息核定。向企业发放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情况表”进行信息核对确认。
4.差别化政策探索制定阶段(2018年7-8月份)
(1)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年租金差别化政策由财政局、地税局、国土局负责制定。
(2)环保税差别化政策由地税局、环保局负责制定。
(3)水资源费、工程水费差别化政策由水利局负责制定。
(4)用气、用电差别化政策由发改局负责制定。
5.结果确定阶段(2018年9-10月份)
(1)完成2017年度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结果确定。
(2)区级相关部门根据评价结果落实差别化配套政策。
(3)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评价结果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价结果和社会各方反映的情况及时调整优化评价体系。
四、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信息系统的建设和运行,规范各职能部门数据信息上报,牵头综合评价工作的组织协调、考核评价、定类核准。
经信局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项数,区特色企业分类,是否重点用能企业超额完成年度节能控煤目标10%以上,是否“专精特新”企业,是否工业设备投资额超3000万元企业,是否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企业等信息入库。
发改局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工程中心项数,十大产业链企业分类等信息入库。
商务局负责企业自营出口总额等信息入库。
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工业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商登记号)、注册类型、成立日期、经营范围、注册地址、企业法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属地等信息;负责国际标准主制定、国家和行业标准第一制定及参与制定企业项数,驰名、著名、知名商标,国家、省、市名牌产品、质量奖、质量奖提名奖、守合同重信用单位、质量管理先进单位企业项数,区长质量奖企业项数,是否在产品质量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过错责任等信息入库。
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经开区分局负责企业用地面积、出让年限、供应方式、空间地理信息(KID),是否在土地利用方面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重大过错责任等信息入库。
环保局负责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当量,是否重点排污工业企业,是否环保信用绿色、蓝色企业,企业因环保违法受到行政处罚数,环保信用评级,一般、较大、重特大环保事故数,环保事故死亡人数等信息入库。
财政(国、地税)局负责企业开票销售收入、实缴税收、净入库合计、国税净入库、地税净入库、研发经费支出,企业从业人数、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本年折旧、营业盈余,是否A级纳税信用企业,是否税收严重失信或较重大失信企业等信息入库。
统计局负责是否规上工业企业,规上工业企业各项能耗、总能耗、行业分类,省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等信息入库。
科技局负责企业有效发明专利数,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授权数,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院士工作站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数,是否近3年有发明专利授权,是否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省民营科技企业等信息入库。
人社局负责企业参保人数、参保率档次,国家级、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等信息入库。
不动产登记交易武进分中心负责房产证号、房产面积等信息入库。
安监局负责企业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数,一般、较大、重大安全事故数,安全事故死亡人数,是否通过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三级评审,是否区安全生产示范企业等信息入库。
消防大队负责企业因消防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数,一般、较大、重大消防事故数,消防事故死亡人数等信息入库。
金融办负责是否上市挂牌企业、上市挂牌后备企业、新三板企业等信息入库。
水利局(水务公司)负责企业用水等信息入库。
燃气公司负责企业用气等信息入库。
供电公司负责企业用电等信息入库。
各镇、开发区负责企业电表户号和总电量,是否在园区内,园区名称,是否集团子公司(分公司),集团名称,是否承租企业,土地使用权所有者企业或园区名称,土地使用权所有者企业统一社会信用码,是否政府明确列入淘汰计划的企业,是否暂缓定类企业,暂缓定类理由等信息入库。会同国土资源分局做好“一厂多地”、“一厂多名”、“租赁”、“一地多厂”等企业面积统计及相关信息匹配等工作。配合水利局(水务公司)做好企业用水统计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遗漏企业补库工作。组织企业进行网上数据核对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成立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经信局,加强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镇、开发区和相关部门成立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小组,组建专门班子负责综合评价工作。围绕中心目标,强化工作协调和配合,形成上下一体的联动推进工作体系。
2.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大对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指标和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综合评价工作,形成全社会积极支持、合力推动企业综合评价,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的良好氛围。
3.强化责任落实。各镇、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统计、谁负责、谁解释”的原则,安排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上报、政策制定等工作,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确保数据及时、评价准确、政策到位。
4.强化督查考核。将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纳入区全年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开发区和相关部门要把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分解目标任务,落实相关责任,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区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综合评价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对工作不力、影响实施进度的,予以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