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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冬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7-00266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武政办发〔2017〕17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7-12-29 发布日期: 2018-01-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武进区冬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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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武进区冬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发〔2017〕170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现将区安委会《常州市武进区冬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武进区冬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范遏制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明年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冬春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火灾事故的通报》(安委办〔2017〕34号)要求,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动各级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严肃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重点排查范围

1.对“三房一楼”(群租房、店面房、厂中房和城镇高楼)、“三合一” 、“多合一”等重点场所,重点排查群租房用火用电安全和违规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店面房燃气安全问题,是否存在改变用途用于群租以及“三合一”、“多合一”现象,重点关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设施缺失等问题;排查高层楼房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等情况。

2.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运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及工艺处置专家小组,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对建设工程施工工地,重点检查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人员密集场所内部装修材料、建筑保温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施工现场是否存在安全管理混乱、违规施工作业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措施

1.对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设置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消防设施、器材不能保持完好有效的,一律依法责令改正,顶格行政处罚;对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擅自脱岗,或者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责令限期改正;对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立即消除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或存在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其他情况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待整改完成、验收合格后方可启用。

2.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导致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对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的,以及在人员密集场所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责令立即整改,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3.对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工地违章搭建的临时建筑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拆除或整改;对不及时拆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依法对危险部位或场所予以临时查封。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或其他有害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易燃易爆场所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要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对违反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或行政处罚。凡是实施关停查封的单位场所,一律依法实施停水停电,纳入清单,逐一整改清退。

4.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情节严重的,一律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5.对“三合一”建筑和群租房中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落实“五个一律”要求:一是对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合用,未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依法查处;二是疏散设施设置不符合要求、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一律依法整改;三是住宿10人以上的,一律加装独立式火灾报警探测器,实行专职管理员夜间巡查措施;四是住宿30人以上的,一律按照标准安装自动灭火、火灾报警等消防设施,明确专人负责消防管理;五是楼内、屋内电动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的,一律依法清理。对危及公共安全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严厉追究生产经营单位、房屋产权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6.对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不依法履职的,给予警告处罚,并函告其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人员密集场所,整改措施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坚决采取关停措施;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的,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实施拘留处罚;对学校、医院、娱乐场所、易燃易爆等行业系统单位存在严重火灾隐患的,要向其行业主管部门抄送《提请执法建议函》;对符合生产安全事故罪、失火罪、消防事故责任罪立案条件的,一律予以立案,依法进行查处。

四、分片督查

为确保此次全区冬春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区政府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在元旦、春节、全省及全国两会等重要节点期间对各镇(开发区、街道)开展督查检查。督查组将通过听取汇报、明查暗访、现场查看等方式,深入了解情况,全面查找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和要求。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区政府将严肃问责并予以通报。

第一组   由戴士福区长带队,区政府办负责联络,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公安分局、经开区消防大队派员参加,负责督查经开区(横林镇、遥观镇、横山桥镇、潞城街道、丁堰街道、戚墅堰街道)。

第二组   由张强副区长带队,区公安分局负责联络,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负责督查西太湖科技产业园、绿建区、湖塘镇、牛塘镇、湟里镇、嘉泽镇、西湖街道。

第三组   由徐治国副区长带队,区安监局负责联络,区消安委各成员单位派员参加,负责督查高新区、雪堰镇、礼嘉镇、前黄镇、洛阳镇、南夏墅街道、高新区北区。

五、工作要求

(一)压实主体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将工作分解到村(社区),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人头、到一线;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启动清查整治,消防部门要持续推进“祛火源、降荷载、强设施、畅通道”集中行动,最大限度减少火灾风险;安监部门要加强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严防因违规生产经营而发生火灾事故;综治、公安、消防、住建、市场监管、城管、安监等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动,推进“三房一楼”火灾隐患整治;教育、民政、住建、交通、商务、卫计、文广新、旅游等相关行业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二)加强宣传教育,凝聚社会共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公共媒体,集中开展冬春季节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醒社会单位加强自身安全防范,警示群众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要通过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向社会及时公布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情况、社会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政府部门监督执法情况等,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声势。

(三)严格规范执法,狠抓责任落实。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实行“零容忍”,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改正的,要责令责任单位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要督促单位及时落实整改方案,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一律提请区政府挂牌督办并限期整改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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