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对江苏省行政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的通知》(苏审改办〔2017〕46号)精神,其中新增的行政许可事项“农药经营许可证审批”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子项“储存烟花爆竹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由区行政审批局承接,区农业局、安监局做好相关配合工作,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为进一步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工作,区住建局一项其他类权力事项“商品房现售备案”自发文之日起划转至区行政审批局。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