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管理,深化国土管理改革创新,健全完善并持续放大“两保一调”新机制,深化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现就切实做好2018年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全国、省、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创新强区,实干富民”的发展主题,全面落实“五个三年行动计划”,积极践行“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大力推进法治国土建设”的工作定位,深化改革破解发展难题,全面推动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重点工作
(一)多措并举,全力落实生态优先发展战略
1.严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贯彻“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的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到2018年末全区耕地保有量不少于43.34万亩。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提高建设水平,构建管控、建设、激励多措并举的基本农田保护新机制,确保到2018年末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35.61万亩。针对全区各地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且不平衡的实际,形成“明责任、算大账、差别化”的耕地占补平衡新方式,确保2018年补充耕地1500亩。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改进管理方式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合理确定新增耕地来源,建立新增耕地数量、新增水田和新增粮食产能3类指标储备库,实行分类管理、核销使用。加大政府投入力度,按照“高标准建设、高标准管护、高标准利用”的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2018年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
2.加强土地综合整治。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树立生态要优先于数量、质量的理念,推动土地整治向生态、数量、质量“三位一体”转变。通过政策倾斜、资金支持等手段,制定更具操作性的土地整治奖励、激励、鼓励措施。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工作,加快零星分散宅基地腾退。按照“宜林则林”“宜粮则粮”“宜渔则渔”的原则,因地制宜发挥整治项目的生态、一二三产业融合和富民扶贫功能。2018年全年计划完成土地综合整治9720亩,其中低效用地再开发7020亩;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2350亩;各镇(不含中心城区)盘活2000亩以上的农村建设用地。
3.保持对违法用地高压态势。明确并强化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对违法用地情节严重、被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列为重点执法地区;对单宗违法占用基本农田1亩以上或其他农用地5亩以上且整改不到位导致违法用地行为继续发生的,一律暂停该地区用地手续报批,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并取消当地国土所所长等相关人员的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和监管力度,推动执法方式转变,建立“两违”网格化管理制度和卫片执法倒逼机制,确保违法用地发现率、制止率、上报率均达到100%。健全年度卫片检查结果与日常执法工作成效和生态补偿相挂钩的考核机制。积极开展执法模范先进区创建工作,大力宣传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积极化解群众信访,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使依法用地观念深入人心。切实做好省预警执法卫片及部年度土地执法卫片整改工作,违法用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面积比例、违法用地占用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比例均控制在5%以内。
(二)节约集约,更加注重国土资源高效利用
1.坚持“以亩产论英雄”的高质量发展理念。着力推动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改革,开展长期租赁、租让结合、先租后让、弹性出让等多种方式供地,建立和完善符合企业发展规律、产业生命周期和发展方向的工业用地供应制度。全面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建立有进有退、优胜劣汰的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动态管理机制和城市更新机制。积极配合区相关部门,建立和完善以亩均税收、亩均开票销售、单位能耗税收等指标为核心的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体系,探索制定差别化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年租金、排污税、水电气价政策,推动资源要素向高效益、高产出、高技术、高成长性企业集聚。2018年全区实现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面积同比下降5.5%,建设用地地均GDP同比增长5.8%。
2.深入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继续推进实施“空间优化、五量调节、综合整治”三大战略,深入开展节约集约用地“双提升”行动。从严控制农村建设用地规模,形成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镇、乡村地区差异化新增建设用地供给格局。对照部、省新修订的指标体系,进一步查漏补缺,在节约集约模范县(市)的综合考评中保持全市前列。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摸清全区土地利用家底。
3.提高国土资源保障的精准性。提高用地计划配置精准度,持续推进“重保优供、分级保障”,优先和精准保障区级以上重大基础设施、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合理用地需求,倾斜支持民生、科技创新、文化创意等项目用地,全力服务苏南现代化示范区、“三河工程”和特色小镇建设。服务乡村振兴,建立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和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的用地保障机制,支持特色田园乡村和美丽乡村建设。落实中央“房住不炒”的要求,加强对全区经营性用地供需规律研究,增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管控力度,根据需求精准供地。
(三)改革创新,有效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1.全面推进入市改革,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全面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健全“两确保、一增强”为核心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2018年各镇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100%,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率不低于90%(含规范合同类),其中年租金收缴率95%以上,出让金收入2亿元以上。
2.全面深化征地制度改革,优化多元保障机制。总结以往成功经验和做法,形成程序规范、补偿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各地要按照“先签协议后征地”的要求,完善征地民主协商程序和住房、社保、就业、股权分红、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六位一体”的多元化保障体系,通过落实留用地和留用物业政策、加大就业培训力度等多种保障途径,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实现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
3.全面编制村土地利用规划,促进乡村振兴。各镇要以区政府批准的《武进区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导则》为基础,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结合区政府批准的村庄规划,以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布局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编制乡村地区村土地利用规划,把“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要求真正落到实处。3月上旬完成规划成果编制,3月下旬完成专家论证和区政府审批。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镇、开发区、街道和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发展经济与保护资源的关系,坚决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稳妥有序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和土地综合改革各项工作。
(二)明确职责。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推进的良好工作格局。区国土部门要坚持耕地保护和节约优先的方针,着力构建并加强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执法、规范管理;区监察部门要会同国土部门加强监督检查,抓好违法违规用地案件的查处工作;区农业部门要牵头做好农业设施用地管理工作,确保农业设施用地不经过审批不得建设;区土地整治保障办要牵头做好土地综合整治工作;区公安、检察院、法院、城管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做好土地执法和违法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强化考核。以各镇、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国土所所长为考核对象,重点对土地执法监察、土地综合整治、土地节约集约与有效利用三方面进行专项考核,对考核得分低于80分以下且排位最后两名的单位,所在镇(开发区)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书面报告,同时由区委、区政府分管领导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考核得分作为各镇(开发区)年度综合考评的内容之一。
附件:1.2018年国土资源工作专项考核评分表
2.2018年武进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分解表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1.2018年国土资源工作专项考核评分表.doc
2.2018年武进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分解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