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索 引 号: 014133074/2018-00037
主题分类: 工业 体裁分类: 命令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49号 发布机构: 经信局  
产生日期: 2018-11-09 发布日期: 2018-11-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相关阅读: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49号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第49号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已经2018年10月2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2006年8月31日公布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6号)同时废止。

部长  苗圩

2018年11月9日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