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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经信局转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074/2018-00006
主题分类: 工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经信局  
产生日期: 2018-02-28 发布日期: 2018-03-0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转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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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经信局转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各相关企业:

为遏制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盲目扩张,严禁新增产能,化解产能过剩矛盾,引导产业有序转移和布局优化,推进行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2015年4月,工信部制定了《部分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该《办法》于2017年12月31日到期。为继续做好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工信部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并发布钢铁、水泥和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自2018年1月1日实施,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并将文件传达至各相关企业。

附件:1、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2、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附件1 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doc

 附件2 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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