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有关企业:
为切实加强企业用能管理,依法推进我区节能和绿色发展,促进全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针对该类企业的节能监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执法范围及内容
执法范围:2017年综合能源消费量2000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节能监察企业计划名单见附件1。
执法内容:
1、2017年企业能源管理情况;
2、2017年企业综合能耗数据(包括原煤、电力、天然气、蒸汽、汽柴油等能源的消耗数据报表)及产品单耗(2017年全年产品产量报表,以及各产品对应消耗的能源数据,如企业产品单耗涉及到对标的提供对标的计算过程及计算依据);
3、检查企业用能设备,要求企业提供设备台账,设备台账要列出所有用能设备的名称、型号、容量/功率,配套电机型号、功率及生产日期。
二、执法时间
执法时间从3月初起,至10月底结束,具体日程由区节能监察中心提前一周电话告知各镇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
三、有关要求
各镇工业和科技环保服务中心(经发科)、开发区经发局负责提前通知有关企业,明确时间、内容和配合要求。
区节能监察中心联系电话:86312123。
附件:1、2018年武进区节能监察企业计划名单
常州市武进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8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下载附件:2018年武进区节能监察企业计划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