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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武进调查队2018年统计法规制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索 引 号: 467338443/2018-00026
主题分类: 统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文件编号: 武调字【2018】6号 发布机构: 武进调查队  
产生日期: 2018-05-21 发布日期: 2018-05-21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武进调查队2018年统计法规制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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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武进调查队2018年统计法规制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武调字【2018】6号
 

2018年,武进调查队统计法规制度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意见》《办法》)和总队要求,坚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法治实施,深化宣传监督,为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加快构建新时代现代化统计调查体系保驾护航。

一、统一思想,坚定推进法制工作

1.统一思想认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全面贯彻落实《意见》《办法》为己任,增强做好新时代统计法规制度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自觉性坚定性,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

二、加强领导,推动落实责任落实

2.坚持党的领导。按照依法治队从严治队的要求,把贯彻落实《意见》《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把统计法治建设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队委会议事日程,加强集体研究部署、集中组织领导。

3.落实责任担当。站在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的高度,以党员领导干部为责任主体,落实队主要负责人履行统计法治建设、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主体责任,发挥好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作用。

4.强化组织保障。完善统计法规制度工作机制和组织保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管、综合科牵头组织,各科室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要为统计法规制度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提供基础保障。

三、严格执行,着力保障规范统一

5.严格执行制度。做好对国家和总队系列制度规范的学习贯彻执行工作,并结合实际做好本队数据质量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工作。

6.严守统计铁律“不得”规定。严格执行《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主要负责人必须牢记“6个不得”、统计人员必须牢记“7个不得”。这“13个不得”既是底线,也是红线,谁都不能碰、不能逾越。

7.严格依法管理统计调查项目。严格执行地方委托调查项目申报审批制度,坚决杜绝营利性调查,杜绝未审批组织实施的调查。做好局队部分统计业务分工调整优化落实工作。

8.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严格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标准。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切实履行好统计法律事务告知义务,保障统计调查组织实施的法定性、规范性、一致性。

9.严格依法公布统计资料。认真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公开政府统计调查取得的资料。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透明度,认真做好重要统计数据的解读。按照法定权限、程序发布统计数据。

10.严格依法使用统计资料。推进部门间统计信息共享。严守统计资料保密制度,统计工作中获得的国家、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调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对外提供、泄露和用于统计以外的目的。

五、深化宣传,增强依法统计意识

11.做好普法宣传向调查工作渗透。把普法宣传纳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基层党组织抓支部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普法宣传渗透到报表布置、业务培训、资料发布、咨询服务等各环节,在检查中深化普法宣传,在业务培训中列为必讲内容。

12.做好普法宣传与重要时点结合。按照国家统计局的统一部署,做好“12·4”“12·8”、统计开放日、重大国情国力普查等集中普法宣传。通过多种方式、多样形式,拓展宣传广度力度,掀起统计普法宣传新高潮。

13.做好普法宣传“六进”主题活动。发挥统计调查工作走乡入户进企的优势,开展《统计法》《条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宣传活动,让《统计法》《条例》走进千家万户、千企百村。

六、加强监督,防范惩治违法行为

14.严格落实统计执法检查责任制。认真履行《统计法》赋予法定职责,切实担负起执法检查的主体责任,全面组织落实国家统计局和总队布置的执法检查工作。

15.主动开展统计执法随机抽查。认真落实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制度、统计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办法,依法受理、核实、处理各类统计违法行为举报。积极配合总队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和对统计执法检查工作的督查。结合实际主动开展重点执法检查。

16.坚决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办法》规定,坚决查处违反《统计法》《条例》规定的“不得”案件,坚决查处干预统计调查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查处调查对象不配合统计调查、迟报、拒报以及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违法行为。做好对统计违法案件移交,配合做好对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责任追究工作。

17.坚决杜绝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坚决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全面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和做法的通知》,杜绝把调查队作为地方目标完成责任单位等文件和做法,严肃处理违反统计法精神和统计政令行为。

18.落实违法举报工作制度。认真执行《总队关于统计违法举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结合实际,设立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

19.严格统计执法流程规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统计执法检查规范(试行)》,严格统计执法检查程序,规范统计法律文书制作,严守执法工作纪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案、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七、强基固本,夯实调查基层基础

20.推进加强质量控制。严格执行总队各专业数据质量控制办法、检查办法、评估办法,建立数据质量管理责任制,防范和惩治数据生产过程中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证统计数据源清流洁。

21.推进加强辅调员和样本网点管理。完善调查网点、样本信息库建设。按照总队《市县级国家调查队编制外用工管理规定》和各专业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辅助调查员、调查样本和网点名录库的建设和维护。

22.推进加强基础工作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做好各统计调查专业数据质量和基础工作检查,采取自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主动查找、认真整改和排除数据质量和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促进数据质量的不断提高。

23.开展基层统计现状调查。认真组织开展基层统计调查工作现状调查,学习领会调查方案内容,严格把握工作步骤要求,确保调查内容真实准确,保证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24.努力提升法规制度工作水平。积极选派业务过硬、严守纪律、实事求是、敢于担当的人员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法治培训班,提升法制工作水平。同时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培训延伸至辅助调查员、统计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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