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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许建平等10名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索 引 号: 014133058/2018-00150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政发〔2018〕15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8-11-12 发布日期: 2018-11-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授予许建平等10名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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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许建平等10名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的决定
武政发〔2018〕154号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公司)行,区各直属单位:

2017年以来,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建设文明城市、创建和谐社会”的号召,主动参与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等见义勇为活动,用实际行动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涌现出一大批见义勇为人员。他们中有的临危不惧,舍己救人;有的不畏强暴,勇斗歹徒;有的扶正祛邪、伸张正义;有的抢险救灾,救死扶伤,在建设平安武进、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根据《江苏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之有关规定,区政府决定,授予许建平等10名同志“常州市武进区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发给证书和奖金。具体名单如下:

1.许建平,男,53岁,武进区委农工办科员;

2.高鹏飞,男,35岁,中建二局第三建筑有限公司常州美的国宾府项目部行政经理;

3.高宗放,男,56岁,武进区湖塘镇湖塘社区居委会桥南村民小组长;

4.陈秋伟,男,49岁,武进区雪堰镇群力家园居民,常州市武进区漕桥金宏木材加工厂经营者;

5.蒋静琴,女,48岁,武进区雪堰镇南宅村委村民;

6.祁虎清,男,78岁,武进区雪堰镇城东村委村民,退休人员;

7.仲爱军,男,42岁,盐城市东台市许河镇芦河村村民,常州市新宝林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保安员;

8.戴旭锋,男,35岁,武进区嘉泽镇朝东村委村民,江苏艺林园花木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9.许凤明,男,49岁,武进区嘉泽镇甘荡村委许家村村民,个体经营者;

10.张生福,男,83岁,武进区湟里镇村前村委村民,退休人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分子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见义勇为事业再立新功。全区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以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在全社会形成见义勇为、匡扶正义、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平安武进、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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