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履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进区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武政发〔2014〕169号)和《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各专项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方案的通知》(武政发〔2018〕17号)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决定调整和规范我镇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以下称专项委员会)设置,因我镇已设置食品安全委员会,故不再重新设置食品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
一、专项委员会名称与人员组成调整如下:
(一)工贸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
主 任:查亚新 副镇长
副 主 任:黄晓峰 安监科科长
莫东海 经发科科长
张网根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沈志洪 园区科科长
沈利平 派出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安监科,办公室主任由黄晓峰兼任。负责工贸行业、危化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二)建筑施工与城镇地下管网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
主 任:高 军 副镇长
副 主 任:臧红星 建管所所长
陈春伟 水利站站长
王爱军 城管中队队长
宫海峰 交管所所长
蒋 奕 环保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建管所,办公室主任由臧红星兼任。负责建筑施工、城镇燃气、城镇地下管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三)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
副 主 任:张网根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臧红星 建管所所长
黄晓峰 安监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网根兼任。负责特种设备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四)消防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
主 任:姚文虎 政法委员
副 主 任:沈利平 派出所所长
许小林 文广教体科科长
秦志强 服务业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派出所,办公室主任由沈利平兼任。负责消防安全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五)综合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
主 任:潘宏杰 副书记
副 主 任:宫海峰 交管所所长
宣 俊 交警中队队长
张网根 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局长
办公室设在交管所。办公室主任由宫海峰兼任。协同交警中队负责交通运输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六)电力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
副 主 任:苏雪华 供电所所长
办公室设在供电所,办公室主任由苏雪华兼任。负责电力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七)校园安全专项委员会
主 任:朱国清 副镇长
副 主 任:许小林 文广教体科科长
秦建新 综治科科长
许秋芬 卫生计生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文广教体科,办公室主任由许小林兼任。负责校园安全、文化体育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八)农业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
主 任:王小虎 副镇长
副 主 任:谈一平 农技农机站站长
钮俊峰 农经站站长
周建峰 民政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农技农机站,办公室主任由谈一平兼任。负责农业、农村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九)涉水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
副 主 任:陈春伟 水利站站长
办公室设在水利站,办公室主任由陈春伟兼任。负责水利建设、涉水安全综合监管工作。
(十)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专项委员会
副 主 任:许秋芬 卫生计生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卫生计生科,办公室主任由许秋芬兼任。负责医疗卫生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一)专委会主要职责
(1)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本专项委员会专门办事机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本专项委员会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2)负责研究部署和统筹协调本专项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把安全生产与本部门各项工作同计划、同部署、同落实。
(3)切实加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的总结推广和制度创新,坚决防范遏制本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提升本质安全水平,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4)各专项委员会办公室每季向镇安委办报送会议部署、开展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以及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存在问题和主要工作措施等。
(5)完成镇党委、政府和镇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专委办主要职责
(1)组织成员单位研究提出解决专委会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对策措施及工作建议,拟订专委会工作计划。
(2)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督促相关成员单位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
(3)承办专委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落实专委会会议决定的事项。
(4)做好专委会安全生产情况汇总,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意见建议,向专委会和镇安委办报告工作情况。
(5)负责专委会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6)承办专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专委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体会议,必要时专委会主任可召开有关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会议由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会议议题由专委办提出,经专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审定。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与专委办的日常联络工作。专委办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委会联络员会议,会议由专委办主任主持,部署协调专委会具体工作。各专委会设立工作联络员1名,负责与镇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对接与联系,并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二)检查督查制度。专委会每半年组织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不少于1次,由专委会领导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专委办每半年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不少于2次,由专委办牵头部门负责人带队,相关成员单位参加。
(三)工作报告制度。专委办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向专委会和镇安委办报告半年和全年工作情况,并向成员单位通报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专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镇安委会和专委会提交年度安全生产述职报告。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在向镇安委会报告履职情况、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安排的同时,应报告所在专委会。
(四)信息报送制度。专委办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五个工作日前书面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所监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执法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情况。定期向镇安委办报送成员单位贯彻落实区安委会年度重要部署或阶段性工作进展信息,及时反馈工作落实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专委会重要会议、重要工作开展情况等事项应及时报送镇安委办。
(五)实施警示通报。镇安委会定期对各专委会日常工作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进行工作通报,加强工作进度跟踪。对工作开展不力、专业领域事故多发、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专委会牵头部门实施警示通报。
洛阳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