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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区人社局发布《关于开展2018年武进区大学生“创业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正式启动2018年武进区大学生“创业标兵”评选活动。
本次评选活动对象为:普通高校在校生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后出生)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在武进辖区内工商、民政等职能部门登记注册为法人且股权占比30%以上。参加评选的对象必须满足的条件有:(一)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好的政治素养和思想水平。(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营正常,依法纳税,无拖欠员工工资等严重违法行为;企业创新能力强、创业项目优、发展潜力大。(三)个人创业事迹突出,能够体现当代大学生勇于创业的时代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带动就业效果显著;得到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认可,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本次评选活动将评选出10名大学生“创业标兵”,获评的大学生“创业标兵”将获得荣誉证书及每人一万元的奖励,同时通过《武进日报》、武进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报道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