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是
  • 登录个人中心
  • 繁體中文
  • 无障碍浏览
  • 英文版
  • 智能问答
  • 移动端应用
  • 首页
  • 政务动态
  • 政府信息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走进武进
  • 数据开放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重点领域> 价格收费> 内容

我省景区门票及服务价格管理出新规
发布日期: 2018-03-01    来源:发改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相关阅读:

 

为了规范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行为,维护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全省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近日省物价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新的《江苏省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

新《办法》于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与原《办法》区别较大的地方:一是对制定或者调整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和相关服务价格作了更严格的要求,明确应当履行价格调查、成本监审、听取社会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作出制定价格的决定等程序;二是对实行政府指导价景区的优惠政策作了相应调整。明确:残疾人以及重度残疾人的一名陪护人员凭有效身份证件免收门票;三是首次明确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景区门票原则上实行一票制,未经批准不得设置园中园门票。

区发改局对新《办法》已全面贯彻,并确保各项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CopyRight WuJin All Right Reserved     主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行政中心    邮编:213159
苏ICP备10217280号     苏公网安备32041202000001号     网站标识码:3204120012     联系我们   |   站点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