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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依据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中发〔2017〕13号)》、省民政厅《关于深化“三社联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苏民基〔2016〕10号)》、常州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的实施意见》对“三社联动”工作,做出了总体部署。为积极推进社区治理创新,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城乡社区基层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形成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2018年9月10日,区城乡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三社联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创新水平的实施意见》。
二、重要意义
“三社联动”是以政府购买服务为牵引,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工为骨干,以满足居民需求为导向,通过社会组织引入外部资源和社会力量,通过社工提供专业化、针对性服务,把矛盾化解在社区、把多元服务供给实现在社区的一种新型社会治理模式、社会服务供给方式和全新的社会动员机制。加快推进“三社联动”,有利于改进基层社会治理方式、激发城乡社区自治活力,有利于深化政府职能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有利于整合各类资源、为城乡社区居民提供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加快推进“三社联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务求实效。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总目标,以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效能、满足居民群众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增强社会发展活力、培育社区治理多元主体为着力点和关键点,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整体优势,扩大社会参与,完善社会协同机制,推动形成政府行政功能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四、基本原则
——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参与。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政府在推进“三社联动”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大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坚持以人为本,聚焦服务。准确把握城乡社区特点,坚持以城乡居民服务需求为导向,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渠道,完善服务体系,尽力提供符合群众意愿的社会服务,让居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坚持优势互补,协同推进。强化政策驱动,统筹推进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协调发展,充分发挥各自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独特优势,全面提升城乡社区服务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形成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的叠加效应。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立足社区发展实际,以居民需求为导向,鼓励社会力量积极探索服务居民的新方式新途径,研究破解束缚城乡社区为民服务的体制机制障碍,大力培育社区治理的新亮点,努力彰显新特色。
五、主要目标
在开展“三社联动”试点基础上,2018年全区各地要全面推动“三社联动”工作,进一步确立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社会工作联动理念;到 2020年,全区城乡社区建立融合发展、运转高效的“三社联动”机制,有效形成社会组织更加活跃、专业社工作用明显增强、城乡社区活力充分激发、基层社会和谐善治的良好局面。
——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更加完善。社区服务设施使用效率全面提升,以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为依托、专项服务设施为补充、服务网点为配套、社区信息平台为支持的社区服务体系更为完备,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依托社区开展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成效显著。
——社会组织培育机制更加健全。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网络体系建设,到 2020年,全区 50%的街道(镇)和有条件的社区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有条件的街道(乡镇)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挥其在管理服务中的协调作用。有条件的地区发展以改善社区治理为宗旨的社区基金会,使之成为整合社区资源、支持社区社会组织项目实施的重要载体。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更加充实。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保障等长效机制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数量明显增多、素质更加优良。科学设置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增强社区的社会工作服务功能,到 2020 年,城市社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设置比例不低于岗位总量的30%,农村社区不低于 20%。
六、重点任务
(一)大力提升社区服务设施。按照每千人100平方米、总面积不低于600平方米。加快推进镇(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站建设,力争到2020年,实现镇(街道)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和城乡社区服务设施全面覆盖。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放时间一般不少于每天8小时。
(二)积极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对在城乡社区开展为民服务、养老照护、困难帮扶、公益慈善、矛盾化解、文体娱乐和农村生产技术服务等活动的社区社会组织,采取降低准入门槛等办法,支持鼓励发展,并且在资金补贴、承接事务、活动场地等方面给予扶持,壮大承接社区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队伍。到2020年,城市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10个社区社会组织,农村社区平均拥有不少于5个社区社会组织。
(三)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专业教育、继续教育、业务培训等相衔接的社会工作长效教育培训体系,支持城乡社区、社区服务组织、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社会服务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对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者给予补贴。
(四)开发设置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进一步推进社区在职工作者向专业社会工作人才转型,到2020年,城市社区居委会成员持证率达到80%以上,农村社区成员持证率达到50%以上。在城乡社区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纳入专业技术岗位管理范围。
(五)统筹推进智慧社区建设。遵循“总体规划、部门协调、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原则,统筹推进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全面推进公共服务“一站式服务”,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广泛吸纳社会组织、专业社工、驻区企事业单位的信息资源,逐步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志愿服务、便民利民服务等社区服务信息资源集成。
(六)健全三社联动运行机制。完善党和政府领导下的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和社会工作的运行机制,使“三社”相互支持、渗透融合、互利共赢。社区为社会组织提供场地、资源和参与服务自治的平台空间,社会组织激发活力参与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吸纳社会专业人才提升社区参与水平,社会专业人才通过社会组织实施社区参与。镇级党委政府要充分发挥统领作用,统一调配使用各级党政部门、群团组织在社区配置的资源,积极为“三社联动”提供资源保障。
(七)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按照“政府扶持、社会承接、专业支撑、项目运作”原则,健全围绕居民需求设计项目、社会组织承接项目、社工团队执行项目、面向社区实施项目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建立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的新型合作伙伴和契约关系。及时制定发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优先将社区事务、养老助残、社工服务、公益服务、心理疏导、社区矫正、慈善救济、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矛盾化解等项目纳入购买服务范围。
(八)建立评价考核机制。将推进“三社联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纳入和谐社区建设考评体系,突出专业引领,加强融合创新,提升发展水平。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监察评估,对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服务和社会公益性服务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评价,实行优胜劣汰,不断增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和服务能力。
八、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各地应把加快推进“三社联动”作为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体系的基础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构建以党委政府统领、民政部门主导,相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协同配合,社区组织和居民大力支持,高校、企事单位、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志愿者等多方参与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形成多方参与的工作合力。
(二)政策推动。各地应积极落实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实行购买服务,确保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统一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认真研究制定推进“三社联动”的专项政策,建立健全上下对接、运行顺畅的“三社联动”机制,为深化“三社联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提供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
(三)资金投入。应通过“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建立社区服务项目扶持资金等途径,为推进“三社联动”、提升城乡社区治理水平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各级在财政资金中设立专项资金,广泛开展公益创投活动,大力支持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面向社区开展的各类社会服务项目,引导和推动“三社联动”机制建设。
(四)营造良好氛围。应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显示屏、网络等多种媒体形式,广泛宣传“三社联动”,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对于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激发社会自治活力、促进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积极作用,让社会各界和居民群众更多了解和支持参与。鼓励基层和群众大胆探索,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激发群众的创造热情,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