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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转发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的通知》(武人社〔2018〕67号武财社〔2018〕75号)文件精神,我区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中。本次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人员实行统一的养老金调整办法,调整及补差发放工作将在7月底前完成。本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增幅度在5.5%左右,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增幅度在4%左右。为便于参保群众了解新政, 区人社局特对相关问题进行解答。
问:2018年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对象及时间?
答:(1)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7年12月31日前办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不含因工致残退出生产岗位按工伤保险规定调整伤残抚恤金的人员,下同),从2018年1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
(2)参加我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从2018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
问:2018年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办法?
答:此次养老金的调整跟去年一样,仍采取普遍调整和高龄适当倾斜。普遍调整由定额调整、跟缴费年限挂钩调整以及与调整前养老金挂钩三个部分组成。
问:2018年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调整的具体办法?
答:(1)定额调整:每人每月增加34元;
(2)跟缴费年限挂钩采用分段计算,方法如下:缴费年限≤15年,缴费年限月增额=15*1.7;15<缴费年限≤25年,缴费年限月增额=15*1.7+(缴费年限-15)*2.7;缴费年限>25年,缴费年限月增额=15*1.7+10*2.7+(缴费年限-25)*3.9。
(3)与调整前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本次调整前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6%增加,计算额见分进角。
注意: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缴费年限)
问:2018年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高龄倾斜的具体调整办法?
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和45元;对于2017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15元、25元和35元。
注意:年龄以办理退休手续时确定的出生年月为准; 跟去年一样,2018年1-6月期间满70、75、80周岁的退休人员不再比照高龄适当倾斜进行补差调整。
问:能否举例说明2018年度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办法?举例说明:
1、退休人员王某,69周岁,缴费年限1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3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300+34+(15×1.7)+(1300×1.6%)=1380.3元,增加80.3元。
【说明】:固定额部分34元,缴费年限部分15×1.7=25.5元,跟本人养老金挂钩部分20.8元。
2、退休人员李某,76周岁,缴费年限36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8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800+34+[(15×1.7)+(25-15)×2.7+(36-25)×3.9)]+(2800×1.6%)+35=3009.2元,增加209.2元。
【说明】:固定额部分34元,缴费年限部分:小于等于15年的部分25.5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27元,25年以上部分=11×3.9=42.9元,高龄补贴部分35元,跟本人养老金挂钩部分4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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