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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编制背景
武进地处长三角地理中心,南濒太湖,西衔滆湖,是江苏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的典型和缩影,生态环境优越,经济发展强劲,同时也面临着产业结构绿色转型升级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双重任务和挑战。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武进区被列为全省两个生态保护引领区创建区之一,为此,武进紧紧围绕《江苏省“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发〔2016〕47号)、《关于印发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和生态保护特区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积极组织编制《常州市武进区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方案》,并迅速加以落实。
二、编制过程
2016年年底,武进正式启动生态保护引领区创建工作,委托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编制规划。当年12月,在对省“263”专项行动方案充分研读的基础上,初步完成《常州市武进区生态保护引领区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并经区“263”各牵头单位多次讨论后确定。2017年年初,编制单位深入基层,广泛调研,听取意见,集中力量开展编制工作,2017年3月形成《常州市武进区生态保护引领区规划实施方案》初稿,区委、区政府于3月—5月间共4次召开全区领导干部会议征求意见、建议。6月16日专题召开市级层面征求意见会,6月29日向省领导及省级部门专题汇报并听取意见。10月31日,蓝绍敏副省长来武进召开全省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现场推进会,蓝省长对引领区建设规划予以肯定。2018年1月18日由省环保厅组织召开了“武进区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规划”专家评审会,一致通过了引领区规划文本。5月31日,引领区建设规划由常州市政府正式发文。
三、主要内容
1、指标体系。《规划》制定了“绿色经济、优美环境、生态宜居、生态制度”4大类32小类47项指标,其中基础性指标18项,引领性指标29项。
2、重点任务。紧扣“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1个核心,把握“补短板、优格局、建机制”三个环节,开展六大行动,一是优化三类空间,构建生态安全格局;二是加速提质增效,实现苏南模式绿色升级;三是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彰显“江南水乡”水活力;四是强化环境治理与风险防范,补齐环境短板;五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打造美丽宜居家园;六是坚持先行先试,构建多元环境治理体系。
3、重点工程。针对引领区建设目标,武进制定7大类工程项目,分别从产业绿化、能源清洁、截污控源、清水活水、治霾保蓝、净土洁食、生态保育7个方面开展实施,投资总额为202.4亿元。
四、总体考虑
在编制《方案》过程中,科学把握生态保护引领区内涵,将“引领”界定为“理念指引、实践领跑”,核心在于“模式探索、制度供给”,路径在于“更新的理念、更高的标准、更快的步伐、更强的措施”。
1、“更新的理念”方面,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淘汰低端低效产能,积极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基地建设,打造绿色产业发展新引擎。坚持“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理念,全面实施截污控源、河湖联通、生态修复,建设湿地和生态廊道,实现“清水、活水”。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构建环境保护大格局,在全省率先成立生态文明建设实体单位——区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把“263”办、太湖办的职能整体划入生态办,采取职能归并、力量整合的办法,由区委副书记主抓,实行集中办公、实体运作,统筹协调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263”专项行动及太湖水污染防治工作,多股力量拧成了一股绳。
2、“更高的标准”方面,按照“敢于领先,走在前列”的总体要求,提出47项指标,其中29项高于省里要求,达到62%。如,单位GDP能耗0.48吨标煤/万元,较2015年削减26%,高于“十三五”要求的18%;单位GDP用水量24立方米/万元,高于《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指标(试行)》要求的50立方米/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水循环利用率90%,高于国家生态工业园要求的75%;单位GDP COD排放强度0.55kg/万元,高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的2kg/万元;单位GDP氨氮排放强度0.08kg/万元,高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的0.2kg/万元;单位GDP SO2排放强度0.71kg/万元,高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的1.2kg/万元;单位GDP氮氧化物排放强度1.25kg/万元,高于《苏南现代化示范区监测评价指标》的1.5kg/万元;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国控)80%,高于省263要求的70.2%;地表水劣于Ⅴ类水质的比例为0,全面消除劣Ⅴ类;总氮排放量较2015年减排比例削减25.56%,高于“十三五”太湖流域削减目标15.61%;总磷排放量较2015年减排比例削减27.45%,高于“十三五”太湖流域削减目标17.61%;黑臭河道整治完成率100%,全面消除黑臭河道;城区污水处理率95%,高于省263要求的85%;集镇污水处理率85%,省263要求“显著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85%,省263只考核“规划发展村”;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总量削减率22%,高于省263要求的20%以上;自然湿地保护率52%,高于省263要求的5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高于省263要求的98%。
3、“更快的步伐”方面,自加压力,全区生态文明建设立足四年任务三年完成。太湖一级保护区提前两年建成“无化区”;建成区提前两年,其他区域提前一年消除黑臭水体;提前三年完成所有非法和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理整顿。提前一年清洁能源替代或者淘汰35蒸吨/小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4、“更强的措施”方面,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实现污水处理管网全覆盖,污水接管全覆盖,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处理不留死角。控制入太湖总氮总磷,在主要入湖河道建设1.5万亩生态湿地,力度全省最大。每三年疏浚全区855条(河道总长800公里)河道,全面消除劣五类水体。采用敏感区退出、安全环保不达标退出和经济激励主动退出等多种方式,加速化工、印染、电镀产业升级改造,三大行业企业数量力争减少50%,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50%以上,全省领先。因地制宜开展全区堆场扬尘整治工作,取缔无证无照堆场,保留的堆场全部完成整治,并实施长效管理;积极开展各类督查、曝光、考核、点评等行动,通过周督查、周曝光、月考核、季点评等方式,从高目标的设置、严督查的频次、真考核的力度、实点评的效果等环节,全面推进生态保护引领区建设,强力保障263专项行动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