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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作为民政为民服务的重要工作内容,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自2013年江苏省实行免收婚姻登记工本费,2017年武进区免收婚姻档案查询和复印费(限1份),婚姻登记服务得到了广大婚姻当事人的肯定和欢迎,窗口形象不断提升。针对网上反映的“办理婚姻登记时,已提交身份证原件,为何还要提交身份复印件”的问题,武进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本着“为民、便民、利民”和适度普惠的工作原则,自2018年5月9日起,武进区人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时,已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的不再要求提供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