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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调动各部门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根据《预算法》、区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武政发〔2015〕147号)和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镇级财政预算的指导意见》(武财农〔2018〕6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2019年我镇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编制原则
2019年财政预算遵循“量入为出、综合预算、急需必须、风险底线”的原则进行编制,部门预算按照“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计划”的原则,科学、准确、全面的编制各单位部门预算。各单位继续执行中央的“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会议和公务接待等经费支出,努力降低政府的行政运行成本。
二、编制范围
纳入预算编制的单位:镇政府、三办六中心、镇联防队、成校、镇管幼儿园、卫生院、镇级市场、夕阳红康乐中心、各工业园区管理办。
三、编制内容
镇级政府财政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一)一般公共预算的编制
镇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根据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跨年度预算平衡需要,参考上一年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财力收支预测情况,按照“民生急需、生态必须”、满足基本功能的要求进行编制;镇级各部门的部门预算应当根据部门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需要,从严从紧进行编制。
1、收入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各单位的非税收入统一缴入镇财政非税收入专户,由镇财政部门统筹安排支出。各单位根据2017年非税收入实际征缴情况及2018年预计征收情况,同时合理考虑各种政策性增减因素,合理测算2019年非税收入计划,不得隐瞒、漏报、少报。同时,为调动增收积极性,有关单位的非税收入将作为本单位编制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并实行收入任务考核奖惩制度。
2、基本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支出事项,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根据 “人员经费按实际,公用经费按定额”的原则编制。
(1)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2018年11月份各单位人员工资统发的相关情况和各项保障标准进行测算,涉及人员变动的要作详细说明。
(2)公用经费。三办六中心不再安排公用经费,日常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采购,部门实行领用制,公务接待严格按照《湖塘镇公务(商务)接待管理办法》(湖委〔2018〕105号)文件执行,相关经费统一在镇政府列支。
3、项目支出预算
项目支出包括政府项目支出和单位项目支出。项目支出要分项目进行核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擅自改变资金用途。财政部门要建立“事前评审、事中监控、事后考评”的项目管理机制,对项目支出实际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编制下年预算的重要参考依据。
(1)政府项目支出。应以“保运转、促民生、优生态、化债务”为前提,根据“量入为出、急需必须”的原则编制。每年刚性筹集可用财力10%的资金用于化解政府债务。严控政府性投资项目,对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全面梳理已完工、在建的政府性投资项目,按项目进度分年度将应付工程款列入财政预算。
(2)单位项目支出。各部门从严从紧编制单位项目预算,细化每个项目明细,包括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基建项目、特定用途专项等。单位项目预算的编制要做到依据充分、数据测算详实,保障重点支出。
4、院外单位预算
镇卫生院的部门预算按照区财政局、卫生局确定的相关标准和镇政府《关于完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管理的意见》(湖政[2017]68号)文件要求编制。镇联防队、市场、幼儿园、成校、夕阳红康乐中心的部门预算按照镇政府确定的人员补助标准和定员定额标准进行编制。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编制
政府性基金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基金项目收入情况和实际支出需要,按基金项目编制,做到以收定支。
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主要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2、支出预算
支出预算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安排,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入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专项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公用设施建设,包括城市道路、桥梁、公共交通、供水、燃气、污水处理、绿化、路、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应当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不列赤字。如果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则需要在人代会报告中予以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反映镇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明细反映至企业名称。
支出预算根据收入情况安排,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用“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科目,主要用于镇级政府债务还本付息。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区级直接编制收支预算,需在人代会报告中予以说明。
四、编制要求
(一)重视预算编制工作
财政预算是镇级财政集中收付的基础,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本单位的部门预算编制工作,在部门预算编制的规范性、准确性上下功夫,确保本单位部门预算编细、编实,切实提高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二)落实增收节支措施
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遵循“量入为出、急需必须”原则,从严从紧编制财政预算。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工作。财政部门要加强与税务等部门联系,及时了解重点行业、规模企业应税销售、申报及征缴等关键数据,确保各项税收及时足额入库;强化国有资产管理,积极开展资产资源清查工作,摸清家底,加快整合清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二是压减和控制基本支出。完善基本支出预算定员定额标准,健全部门预算支出标准体系,压减部门日常运转经费;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严控外出培训,节减财政开支。三是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项目支出。重点保障生态必须和民生急需项目,取消一切不合理开支和资金绩效不高的支出项目,非必须、非急需、非民生项目一律停止。全面梳理已完工但款未付清的项目和在建工程项目,科学认证本地区财政承受能力,分年度制定支出计划台账,纳入财政预算。四是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控制。严格落实武政发〔2017〕229号、武政规〔2018〕2号和武办发〔2018〕46号文件精神,原则上超过财政承受能力的地区一律不得新上政府性投资项目,财政部门一律不得予以预算安排。严禁投资项目无预算、超预算实施,严禁施工单位垫资金实施,严禁从国有企业调度资金、开支与国有企业经营无关的费用。
(三)强化依法行政意识
2019年预算按“二上二下”的程序进行编制,财政预算经镇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报区政府备案,经批准的财政预算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除政策性增支、自然灾害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重大活动所需经费可以追加预算外,其余情况一律不予追加。对未列入预算的单笔50万元以上的项目追加支出,必须经镇党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并报区政府备案。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