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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本区规范性文件,实施建设行政执法监察与行政仲裁。
(二)依据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产业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订和组织实施建设行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技术经济政策,组织科技项目开发和科技成果申报、转化、推广,管理建设技术引进工作,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开展工作。
(四)根据招投标法及上级和本区招投标管理规定,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管理全区建设工程报建、质量安全监督和监理等工作,负责工程建设的标准定额及工程造价规范管理和监督;指导和规范建筑市场;负责国家、省、市在我区的重点工程建设的协作配合工作。
(五)编制城市维护建设资金的年度使用计划和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管理城市开发建设,依法收取有关城建规费。
(六)负责全区建筑业的行业管理和有关资质审查与报批工作,指导建筑业企业的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协调组织与管理进出区建筑施工队伍。
(七)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单位的有关管理,组织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工作。
(八)综合管理全区房地产业,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行业管理,指导城镇住宅建设,组织实施“安居工程”项目,指导监督物业管理。
(九)依法实施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和直管公房管理;依法实施房地产中介业务机构从业人员的资格管理。
(十)负责管理城区道路、园林绿化等市政公用设施、燃气等市政公用事业;负责城建,组织协调城市雕塑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建设系统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工作,指导企业开拓国外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劳务合作业务。
(十二)负责全区城镇建设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十三)管理市区城建档案工作,指导集镇城建档案工作,管理全区建设信息工作。
(十四)制订、落实、检查党建工作计划,指导全区建设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和职工队伍建设,负责直属单位的党建工作和领导班子建设;考察、考核干部任免,负责女工、计划生育、工会工作。
(十五)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规定负责办理机构编制、人事、劳资、职称评聘、技工考评和军队转复人员的安置以及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工作,负责职工岗位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负责各类技术人员参加国家执业资格报名、培训、考试和认定。负责系统内社会保障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一)内设机构: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纪检监察室)、人事教育科、政策法规科、财务审计科、建筑工程管理科(节能科技科)、公用事业科、城镇建设管理科、防震管理科、招投标管理科、房产管理科、。
(二)下属单位:常州市武进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档案馆、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州市武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常州市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常州市武进区白蚁防治所、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安全鉴定所、常州市武进区住房保障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建筑管理处、常州市武进区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城建监察大队、常州市武进区燃气管理站。
三、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17年是我区十三五发展的关键之年,区住建局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关键之年打好城市化现代化和城乡一体化推进的关键之战,在更高的起点上推动武进城乡建设事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一)、全力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区住建局将继续以民生为根本出发点,高质量完善城区功能设施,高标准打造宜居生活环境。一是继续推进市政道路建设。重点将推进牛塘与现有城区的融合,加大对牛塘片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使牛塘的路网与城区现有路网无缝对接,加快推动长虹路高架互通改造,启动实施人民西路(龙江路-湖滨路)、聚湖西路(龙江路-淹城路)。同时推进部分断头路的互联互通,如长沟路(长沟河—定安路)、古方西路(长沟河-长沟路)、滆湖西路(凤林路-淹城路)、社桥路(古方路-大通路)等工程,继续推进湖滨南路、湖滨北路建设,确保年内完工。二是启动城区设施提升工程。进一步健全城市公用设施,对城区道路绿化进行全面提升,对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周边环境进行提升改造,提升城市品质;加强城市道路交叉口渠化建设,完成对武宜路、延政路等的交叉口渠化改造,并完成对湖滨北路(312国道-长虹路)的立面改造,以优化道路通行能力。划城启动对城区楼宇照明的改造提升,以完善城市形象。三是协调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启动车站附属结构施工,武进区段盾构区间基本贯通,完成沿线路面的恢复工作。
(二)、全力推进小城镇建设。
按照区委、区政府“一中心、三片区、特色镇”建设要求,积极开展武进特色镇战略发展研究,谋划探索具有武进特色的新型小城镇建设及相关配套政策研究,推进我区特色镇建设工作,加强小城镇特色塑造、打造特色建筑风貌、加强小城镇文化传承、加强传统村落建设,按照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制定雪堰镇城西回民村传统村落保护和发展实施方案,包括实施范围、实施计划及项目清单、进度计划、资金来源、保障措施等,2017年初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市城建局村镇处备案。督促指导雪堰镇周桥村康居村庄实施方案优化,按实施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按期通过省级验收。继续对照美丽乡村创建要求积极配合区委农工办做好指导工作,严格按时序要求抓推进,加快督促指导省级美丽乡村岑村村建设工作,确保按期通过省级验收。
(三)、全力推进房产管理。
一是进一步确保市场的规范有序。继续以“去库存、防风险、保稳定”为总体目标,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推进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将推进商品房售楼说明书制度,以进一步规范开发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信息不对称引起的矛盾纠纷。二是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一方面是以信用记录为惩戒,全面推行常州市物管区域失信行为管理新举措,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五方主体的诚信监管,重点要开展对业主和开发企业长期拖欠物管费行为的清理,有效优化全区物业管理环境;另一方面是以创优评比为激励,继续推进区级物管项目创优工作,有计划地开展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专业训及现场观摩活动,在我区物业服务行业中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此外,继续做好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按季、有序稳步推进,重点考核属地政府对小区日常物业管理的实际效果,业委会(物管会)成立并真正发挥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作用,工作机制的运行和作用发挥等方面。
(四)、全力推进行业管理。
一是进一步推进建筑质量及安全监管。继续加大监督管理联合执法力度,强化市场和现场联动,联合建筑市场动态管理、质量监督控制管理和行政监察执法管理,对扬尘管控不力、安全意识不强、整改不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单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市场准入、质量控制和行政处罚等形式来加强行政执法强度,以强有力地执法监管手段来有效提升各责任主体施工质量和安全的责任意识。二是进一步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巩固我区绿色建筑发展成果,2017年,力争新增高星级绿色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项目比例逐步提高,新增绿色建筑运行标识项目5项,完成5项分项计量项目建设,对绿色标识等级高、示范意义强的项目要积极申报省级和国家级绿色建筑创新奖。加快推进既有建筑改造工作,积极推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示范,年内完成5项既有建筑项目的改造工作;着力推进绿色施工、绿色交通、绿色照明等节约型城乡建设工作,不断丰富绿色建筑的内涵,提升省级绿色建筑示范区品质和档次。三是进一步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强化项目试点,率先在新建政府投资项目、保障性住房项目、国家住建部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中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试点;引导开发企业在设计理念、技术集成、建造方式和管理模式等方面实现根本性转变;至2017年底(试点示范期),建成1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区,3个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6个以上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全区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2%。大力推进新建成品住房建设,新建成品住房比例达20%。强化监管体系建设,在试点示范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的监管体系,落实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有关建设、监理等单位可采用驻厂监督等方式加强部品部件生产质量的管控;初步建立建筑产业现代化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化的管理手段和技术,对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的预制部品件的设计、生产、运输、安装、验收等环节进行全过程的追踪、定位和维护,实现全方位监管。
(五)、全力推进为民办实事工程建设。
一是围绕生态绿城创建,加快生态项目建设。我区公园规模与日益增加的常住人口及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已日趋严重。2017年,我局将重点实施莱蒙公园敞开工程,提升改造新天地公园,对城区开发地块进行梳理,围绕长沟河、大通河、里底河等沿河建设生态步道和景观工程,同时,推进夏城路(延政路—武南路)等道路生态绿道建设。二是加快棚户区改造和老小区整治。棚户区改造方面,全面落实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动态跟踪项目推进情况,确保完成省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同时,继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工程,加强中心城区年度项目的实施监管,确保民生实事办实办好,重点完成对对湖塘镇湾里新村和牛塘镇灯泡新村等老小区进行改造,完成改造建筑面积14万平方米,持续改进老城区(镇区)百姓居住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紧跟市区政策持续提标扩面,在以资金补贴为主的基础上,加强已有房源利用和社会化房源收储,进一步提高实物配租率,确保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居有所屋、应保尽保”。同时,着眼已建和已收贮房源利用,积极与开发园区、二、三产企业(特别是如环卫、物业等弱势群体集中的企业)积极沟通,提升保障房的利用率。四是进一步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快推进《武进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同步落实控规和试点区的海绵城市总体设计方案以指导项目建设。加快我区试点项目的推进,对列入城市建设计划中的所有公共项目,考虑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列入项目总投资,由各投资平台与整体项目同步设计、建设、运行,建成后报监管部门验收合格。针对近期城建计划没有覆盖的区域和设施,考虑结合城市老旧小区改造、易淹易涝区域改造、街巷改造、物业提升和绿色建筑改造等,负责制订建设改造计划,分期投资、建设、运营,项目计划于2017年底前完成。
四、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常州市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门收支预算表中包含了常州市武进区房地产开发管理办公室、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常州市武进区城乡建设档案馆、常州市武进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常州市武进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处、常州市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常州市武进区白蚁防治所、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安全鉴定所、常州市武进区住房保障中心、常州市武进区建筑管理处、常州市武进区建筑业安全监督站、常州市武进区城建监察大队、常州市武进区燃气管理站的收入和支出。
(一)收入预算4737.05万元。
财政拨款4737.05万元。
(二)支出预算4737.05万元。
1、从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9.4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23.9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4.81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医疗卫生支出109.4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4023.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开展城乡住房和建设事务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
(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防震及地震预测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574.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新职工补贴以及发放的提租补贴支出。
2、从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465.62万元、项目支出1271.43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内各类专项业务费用等)。
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武进区住建局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是指武进区住建局机关及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业务培训支出。2017年武进区住建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计147.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31.7万元、会议费21万元、培训费6.4万元。
“三公”经费基本定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说明:本年预算相比去年预算大幅减少,主要是本年市政道路养护、绿化养护、路灯养护经费及路灯电费在政府预算中安排,没有安排到局系统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