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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企业退休人员两项调资补发到位
发布日期: 2018-09-11    来源:人社局  浏览次数:  字号:〖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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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6日,我区企业退休人员2018年下半年医保门诊费补发到位。补发对象为2017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人员。补发标准为:调资前退休工资小于1600元,且调资后仍小于等于1600元的,不补发;调资前退休工资小于1600元,但调资后大于1600元的,补发金额=(调资后金额-1600)*0.05*6;调资前退休工资大于等于1600元的,补发金额=本次增资额*0.05*6。补发人员可通过刷医保卡查询余额。

●8月20日,我区死亡退休人员2018年度调资补发到位。我区对2018年1-7月期间死亡,并于7月底前办理丧葬抚恤费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退休工资进行调资补发。本次调资补发额直接支付到办理丧葬抚恤费时领取人提供的银行卡上,并以短信方式通知领取人,请相关人员注意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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