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开发区:
为进一步推动全区房屋征迁安置工作按进度实施,按要求落实,区拆迁指挥部、区征收办将结合《2017年武进区征收拆迁安置工作考核办法》(武拆指〔2017〕2号)文件和区“三大一实干”活动要求,对各实施主体征迁项目开展情况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确保本年度征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7月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检查内容:
1、根据《2017年武进区征收拆迁安置工作考核办法》(武拆指〔2017〕2号)内容检查相关资料台账。
2、根据《关于做好〈武进区征迁安置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征办发〔2014〕1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征迁安置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征办发〔2014〕8号)文件要求,对历年征迁档案资料收回情况及今年新开工项目征迁资料归档情况进行检查。
3、根据《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拆迁中介服务机构考核实施细则(试行)》(武征办发〔2015〕3号、武征办发〔2015〕8号)的文件精神,对辖区内未完工项目的房屋征迁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信用考核。
4、检查征迁信息系统与征迁项目签约实际完成同步录入情况。
希望各单位接此通知后,按要求准备好相应的资料台账,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内容包括上半年征迁安置工作进展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以及下半年的工作思路。总结材料于6月底前报区征收办。考核工作结束后,区征收办将对各镇、开发区考核情况进行通报。
常州市武进区拆迁建设安置工作指挥部 常州市武进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