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区、股份合作社,各园区: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要求,推进湖塘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根据《武进区湖塘镇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武进区湖塘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文件,现就2017年度二级网格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对象
各社区、股份合作社,城东工业园、城西工业园。
二、考核内容
考核主要围绕落实日常监管、重点工作推进配合、信访调处、信息报送和附加项目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
三、考核办法
考核办法由镇统一组织实施,镇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生态办,采取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网格自查与集中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平时考核(占30%)。镇根据各网格在完成下达的年度任务、重点工作推进、日常监察工作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2.开展自查(占10%)。11月底前,各网格对照《考核表》,结合实际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对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进行总结、资料归档,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解决措施和改进期限。
3.集中考核(占60%)。原则上安排在12月份进行,根据上级对镇相关工作的考核结果、全年工作推进情况、查看网格书面汇报与台账等方法,逐条进行。
4.综合评定。考核工作结束后,镇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及相关材料进行汇总梳理,镇根据平时考核、自查和集中考核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5分及以上为良好,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四、结果运用
镇将结合考核等级合格以上及排名前30位给予适当奖励,奖励有功人员,考核奖励相关经费纳入镇财政预算,若有被区级及以上问责情况,取消奖励。同时本年度目标考核得分将换算成镇政府对股份合作社与社区相关考核中生态文明建设项的得分。
五、其他
本考核意见由镇生态文明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湖塘镇二级网格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目标考核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31日
下载附件: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