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所,局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7年度“慈善一日捐”活动的意见》的通知,我局将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捐赠标准:正科职500元,副科职(级)300元,一般工作人员200元;
2.各单位以国土所、科室、事业单位为单位,在9月25日前将捐款交局办公室钱磊处。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
2017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