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国土所、各科室、事业单位:
根据《江苏省国土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国土档案归档工作,请各单位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将2016年形成的材料进行分类整理,于2017年3月底前完成归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归档工作要根据《省国土资源档案分类方法》,收集、分类、编目、装订、装盒,档案室将给予指导帮助。
2、归档完成的材料经验收合格后移交档案室,并清点数量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
3、2017年5月起档案室将安排人员对各单位归档工作进行检查。
局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