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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春、夏、秋重大动物疫病及犬类狂犬病集中防疫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80/2017-00012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牛政发〔2017〕17号 发布机构: 牛塘镇  
产生日期: 2017-02-25 发布日期: 2017-02-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2017年省、市、区春、夏、秋三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和小反刍兽疫等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决定自3月9日至4月30日为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及犬类狂犬病集中防控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为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阶段;9月10日至10月30日为全镇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防疫行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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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春、夏、秋重大动物疫病及犬类狂犬病集中防疫工作的通知
牛政发〔2017〕17号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根据2017年省、市、区春、夏、秋三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为确保我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有效防控高致病性禽流感、新城疫、口蹄疫、猪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和小反刍兽疫等疫情,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决定自3月9日至4月30日为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及犬类狂犬病集中防控阶段;7月15日至8月15日为全镇夏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补免和消毒灭源行动阶段;9月10日至10月30日为全镇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秋季集中防疫行动阶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和行动内容

通过春、夏、秋季(以下称“三大行动”)防疫行动的相继展开,使H7N9禽流感防控和重大动物疫病基础免疫工作更加扎实,检疫、监管工作更加规范,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处置工作更加规范,犬类狂犬病防疫工作更加深入;对新近补栏和超过免疫保护期畜禽的免疫和补免工作,得到彻底消除疫情隐患,同时进一步加大消毒知识的宣传,对规模畜禽养殖场、畜禽屠宰等重点场所健全消毒制度,强化消毒措施,完善消毒设施,净化养殖环境,消灭疫源,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2017年“三大行动”总体目标是: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应免密度达到100%;犬类狂犬病要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牲畜标识佩戴率100%;免疫记录、免疫档案与标识相符,动物防疫各项基础工作更加扎实,合理使用疫苗免疫,规范免疫操作,确保我镇重大动物疫情继续保持稳定态势。

二、主要工作措施

1、加强“三大行动”疫病防控。H7N9禽流感与重大动物疫病情况复杂,防控形势不容乐观。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从服务大局、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H7N9禽流感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重要意义,真正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狠抓落实,早作准备,把握主动,切实做好H7N9禽流感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2、规范“三大行动”免疫程序。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新城疫、小反刍兽疫和犬类狂犬病等疫病实施强制免疫。规模畜禽场按免疫计划实施程序免疫,散养畜禽按免疫要求集中免疫,通过程序免疫与集中免疫相结合,使我镇应免畜禽100%免疫。犬类狂犬病采取拉网式集中免疫和定点免疫相结合的方式,做到应免尽免。

3、科学使用疫苗。针对动物疫病流行特点,今年“三大行动”对所有猪进行口蹄疫O型(合成肽苗)、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强制免疫;对所有奶牛进行口蹄疫O型-亚洲I型-A型三价灭活疫苗强制免疫;对所有羊进行O型-亚洲I型口蹄疫二价苗、小反刍兽疫强制免疫;对所有家禽进行高致病性禽流感灭活疫苗免疫。镇畜牧兽医站要加强指导和督促重点场所和规模养殖场的消毒和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工作,阻断疫病的发生和流行。

4、完善台账记录。“三大防疫”期间镇畜牧兽医站要对本辖区饲养的畜禽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镇畜牧兽医站必须建立每个规模养殖场(户)畜禽免疫档案。所有养殖场(户)必须有免疫记录,并填写规范。牲畜要佩戴免疫标识。

三、时间安排

全镇“三大防疫”行动分别从3月9日至4月30日、7月15日至8月15日、9月10日到10月30日。我镇根据实际情况,由镇畜牧兽医站组织具体安排,并要兼顾不同病种、不同畜种合理安排免疫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阶段:行动准备阶段,3月9日至3月15日、7月15日至7月19日、9月10日至9月16日。镇畜牧兽医站制定好本辖区内“三大行动”工作方案,同时做好规模畜禽养殖场(户)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程序的制定或修订、免疫物资储备、人员组织和宣传发动等工作。

2、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3月16日至4月30日、7月20日至8月12日、9月17日至10月23日。本阶段重点按照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精心组织、全面开展各类病种的基础免疫、消毒等各项防疫工作。

3、第三阶段:自查补免阶段,5月1日至5月5日、8月13日至8月15日、10月24日至10月30日。对前一阶段行动实施情况开展自查和免疫抗体监测,对免疫不到位或免疫抗体不合格的进行补免,对薄弱环节进行整改。

今年犬类狂犬病防疫行动从4月9日开始,5月10日结束。我镇在开展犬防行动时,采取集中防疫与定点补免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安排免疫时间,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重点,分解工作职责,全面落实重点工作,确保今年犬防任务的完成。

四、职责分工

镇兽医站、农机农技站:负责组织制订突发重大动物疫情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防控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开展疫情监测、预报和流行病学调查。

镇派出所:负责协助做好疫区(点)封锁、动物扑杀行动的秩序维护,加强疫区社会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镇财政所:负责安排动物防疫经费、扑疫补偿费用和紧急防疫物资储备所需应急资金。

镇交管所:优先安排应急物资的调运,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疫点车辆进出和道路运输动物及产品的消毒,协助做好疫区、疫点的封锁工作。

镇卫生院:负责疫区(点)内人员防护有关措施的制定和技术指导,以及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医学观察、疫情监测工作;与镇畜牧兽医站等部门共同做好联防联控、信息沟通等工作。

镇市场监督管理分局:负责做好疫区、受威胁区内动物、动物产品市场交易及畜禽肉及其制品的生产加工、交易和进入餐饮环节的监管工作;协助兽医部门搞好动物防疫监督和按指挥部的要求关闭疫区交易市场;查处取缔非法经营畜禽及其产品的行为。

各村(社区):积极配合镇畜牧兽医站做好各项防疫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下组织做好相关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行动真正落实。各相关村、社区继续坚持“地方负总责,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负责人”的防疫工作责任制,成立“三大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强化行政推动,营造三防氛围,确保三防行动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2、强化各项保障,确保行动顺利开展。强化物资保障,镇畜牧兽医站要摸清应免畜禽家底,及时准备防疫所需各项物资,以及免疫应激反应药品等;强化人员保障,镇畜牧兽医站要组织专门人员,成立“防疫突击小分队”,通过逐村逐户过堂,切实做到防疫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不留死角。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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