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服务大厅> 便民公告> 内容
4月1日起,武进区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武进区人社局提醒,按照社会保险五险统一缴费基数的要求,此次申报的缴费基数统一作为五险征缴的基数。按规定在武进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参保单位,应在2017年4月1日至6月20日期间,按时、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瞒报漏报。
在规定时间内,参保单位应按照职工本人2016年度(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工资总额如实申报职工个人2017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职工工资总额无法确定的,其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武进区2016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单位及人员参保信息核对正确后,参保单位方可进行缴费基数的申报。另外,已经开通网上办事系统(CA认证)的参保单位,可在网上办事系统平台直接进行缴费基数申报。其他单位可在镇(开发区、街道)人社所申报,也可登录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仔细阅读有关网上申报的解释说明后,在网上申报。
对未按时申报缴费基数的单位,武进区人社局社保中心将从2017年7月起暂按其上年缴费基数的110%作为下期结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