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以及“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有效遏制露天焚烧秸秆的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秸秆科学利用,促进资源节约、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农民增收及农业增效,根据《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若干政策的意见》(武政发〔2016〕5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7年度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意见
按照属地管理、标本兼治、疏堵结合、源头控制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完善考核机制。以杜绝秸秆焚烧为基础,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全面防控与重点督查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积极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政府引导扶持,企业农户共同参与、市场化运作,逐步打造较完善的绿色产业链。秸秆禁烧率达到10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每年逐步提高,到2020年达到98%以上。确保全镇范围内实现卫星遥感监测无火点,省、市、区督查零查处的目标。确保无焚烧秸秆引起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及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三、主要内容
各村要按照目标任务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按照相关的时间节点做好下列工作:
1、强化舆论宣传和培训。要充分利用村民会议、手机短信、宣传板报和告农户的一封信等媒介大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意义和政策措施,有效利用农业职业教育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平台,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技术普及率和政策知晓率。全面提高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自觉性。
2、维护打捆机具。要积极组织、督促机手完成好大忙前打捆机具和配套动力的维修保养,防止大忙期间延误打捆任务完成。
3、秸秆堆放点使用管理。要做好秸秆堆放点管理工作,各村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堆放点必须满足防雨、防火的要求,做到标识清楚规范,在秸秆堆放期间不得挤占挪作它用,完善并加强相应的巡逻制度。
4、严抓收割环节。要加强收割作业技术指导,积极督促收割机手按照便于打捆的原则收割作业,严控留茬高度,以不超过10公分为准,促进秸秆应收尽收。
5、完善作业任务安排。要合理做好秸秆打捆作业任务,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机手与合作社打捆作业及与农户的沟通协调工作。
6、及时收贮运输。要积极组织运输收贮专业队伍和农户及时将秸秆收运到堆放点,防止田间地头秸秆堆积。
7、强化巡查机制。要提高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巡查力度,明确本村巡查区域范围,一旦发现火点要及时处理,不得推诿扯皮。
四、补贴政策
1.打捆收运补贴。区镇两级财政给予村稻麦秸秆每亩各60元的打捆运输补贴。该补贴款必须专款专用,只能由村用作打捆收运工作经费支出。不足部分由各村自行负责。
2.打捆机及配套动力购置补贴。打捆机及配套动力补贴仅享受2017年度江苏省级农机购机补贴政策。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完善禁烧体系。镇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督查、指导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
组 长:居敏俊
副组长:姚国强、李国栋、陈忠平、孙俊、蒋轩、王全华
领导小组成员由全体镇干部,各村书记,派出所、环保、城管、农技农机、水利、学校等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姚国强兼办公室主任,24小时值班电话0519-86511005。镇同时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巡查组。各村也应成立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
2、加强巡查,落实监管制度。各村要高度重视,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其余村组干部为工作小组成员,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人,并按标准配备秸秆禁烧巡查员,全面落实监管巡查任务,达到秸秆禁烧不留死角的目的。各村要大力抓好作业机具维修保养、作业田块划定、堆放点建设和保障服务等关键措施的落实工作。
3、促进部门协作,落实联动机制。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汇聚各方合力,形成“政府引导、部门服务、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4.加大投入力度,保障工作开展。各村各单位要配套相应的工作经费,用于政策宣传、组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重点保障工作人员开展巡查工作中交通、通讯等方面的支出。要加强工作经费的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全额落实到位。
六、考核办法
1、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宣传及组织保障措施落实、打捆、收贮运输及堆放点管理、禁烧成效及社会舆论监督等三个方面。考核实行百分制,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包括:宣传及组织保障措施落实25分、打捆、收贮运输及堆放点管理35分、禁烧成效及社会舆论监督40分。
2、考核方式。考核采取先由各村自评,后镇考核的方法。年底由各村对照考评内容先行对本村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情况进行自评,并将自评材料上报到镇,由镇相关部门组织人员采用听取汇报、查看台账资料和抽查现场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对秸秆禁烧成效、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堆放点使用管理等环节进行核查。
3、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与区镇对村补贴和对村主要干部考核挂钩,秸秆禁烧成效与各村农业生态补偿相挂钩。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全额拨付区镇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考核结果为合格的,拨付50%的区镇秸秆综合利用补贴;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除取消区镇秸秆综合利用补贴以外,对村主要干部考核按一定比例扣减,因焚烧秸秆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前黄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