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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 014133365/2017-00026
主题分类: 财政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17-08-25 发布日期: 2017-08-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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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部门主要职能

(一)落实执行环境保护基本制度。

(二)负责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区太湖流域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三)负责落实上级下达的减排目标任务。

(四)负责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区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

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指导、协调、监督生态保护工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八)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对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参与放射性废物的管理。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

(十)开展环境保护科技工作,制定全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计划,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发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十一)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交流,归口管理全区环境保护国际合作和利用外资项目,组织协调区内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的履约工作,参与处理涉外环境保护事务。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环境保护宣教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决算单位构成如下:武进区环境保护局、武进区环境监察大队、武进区环境监测站、武进区固废与辐射环境管理中心、武进区太湖水污染防治办公室(区政府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委托区环保局管理)。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区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6.7%,同比提高1.5%,其中武进站优良率67.6%,经开区站优良率63.6%。PM2.5指标同比下降了11.1%;重污染天数7天,较去年同期减少10天。武进港、太滆运河及漕桥河水质较去年同期均有所改善,综合污染指数分别下降11%、3.6%、10.9%。太湖流域考核断面中圩墩大桥、姚巷桥、雅浦港桥和五牧4个断面达到考核要求。“水十条”15个考核断面中有14个断面达标,其中5个国考断面有4个断面达标,10个省考断面全部达标,2016年目标中要求达标的12个断面全部达标。

(一)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根据《武进区生态文明提速战役工作要点》等一系列文件,排出10大类100项具体工作,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全面部署生态文明建设任务。一是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全面梳理了各板块今年生态文明建设重点任务,督促其加快实施区域内重点工作,同时每周汇总上报进展情况。二是生态空间保护加紧实施。区生态红线调整方案已完成并上报市环保局,完成了区生态红线规划评审,完成了2016生态红线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年度工作,完成2015年省生态红线保护区级自评工作,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修编工作正在实施,配合开展了横山公益林生态资源调查工作。开展了原城西园区8家印染厂、污水厂地块土壤调查,完成了原武进农药厂地块补充调查工作,绿建区原金隆化工地块修复即将开始施工,配合市里开展了农用地调查工作。三是生态绿城建设有序推进。对接市环保局、区各有关单位制订了《2016年生态绿城建设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至相关建设单位,每月配合市绿城办现场督查,及时完成月报工作。四是生态创建全面启动。对接市环保局、区各板块制订了2016年各项生态创建任务,创建工作有序开展,配合市环保局对相关板块开展了现场指导。五是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2013、2014年整治工程已全部完成,待上级验收。2015年工程建设正在实施,牛塘、横林、遥观、嘉泽、前黄已完成区级现场验收,其余各镇正在施工中。2016年整治方案已制订,并通过省整治办评审,各镇均已开展招投标等前期工作,其中遥观、横林、嘉泽已开工。六是生态文化宣传力度不断加大。进一步加强了与武进电视台、武进日报、中国环境报等媒体的合作,每周多批次、多角度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精心组织开展了以“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为主题的“6.5”环境日系列宣传活动,同时动员各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二)大气污染防治全力实施。一是集中力量开展燃煤锅炉整治。督促各板块加大燃煤锅炉整治推进力度,每10天汇总通报各地进展情况,会同区纪委对进度较慢的板块进行了约谈,共完成了358台锅炉整治。二是实施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整治。组织实施了湖塘汽车城、高力汽车城、横山桥汽车城、湖塘纺织园区废气治理专项行动,督促经开区继续开展潞城区域废气治理行动;组织实施了100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行动。督促中天钢铁等2家钢厂以及华伦热电等5家电厂开展了整治提升行动,5家燃煤电厂均已完成提标改造工作,钢厂堆场整治已初见成效。督促城区污水厂等6家重点污水处理厂开展了废气治理工作。开展了消耗臭氧层物质污染防治工作,完成了全区ODS生产企业调查工作。三是及时实施临时应急管控。持续关注我区空气环境质量状况,一旦出现报警,根据上级要求及我区大气污染状况,第一时间请示并经区政府同意发布实施应急管控通知,同时协调区各部门、板块积极组织落实管控工作,共启动应急管控方案20余次。四是开展机动车污染防治。协调区公安部门进一步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进一步延长限行时间,加大了对黄标车的处罚力度,共淘汰黄标车910辆,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抽查工作,共抽检12家,全部合格。五是全面实施秸秆禁烧联防联控。进一步完善联动工作机制,加大了秸秆禁烧宣传力度,督促各板块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做到巡查不留死角,全区未发生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现象。

(三)水环境整治深入推进。一是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污水主管网37公里,滨湖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正在加快实施。完成了城区城南垃圾转运站建设,卢西生活垃圾堆场后整治工程已经竣工验收。二是全面启动河道生态整治。深入推进新沟河、新孟河、永安河延伸拓浚工程。三是全面落实蓝藻应急防控措施。制订了《武进区太湖、滆湖安全度夏应急防控实施方案》,完善太湖、滆湖蓝藻预警监测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启动蓝藻预警巡查,开展加密监测。四是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为加快全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步伐,推动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四)环境执法监管持续高压。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要求,我局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调整原有监管模式,新成立了四个环保所,每个所16-20人,进一步将事权下放、监管前置,提升了我区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同时我局进一步完善规范了执法制度,修订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办法(试行),推行执法质量考核制度、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在去年环境执法竞赛的基础上,开展百日亮剑执法行动、夜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持续保持环境监管执法高压态势。通过三个月大练兵活动,进一步激发了环境执法人员学业务、练技能、争先进的积极性,无论是案件数量、处罚额度还是新型案件的办理均位列全市前列,执法成效明显。

(五)环境风险防范不断提升。一是环境应急方面。督促风险源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严格审查把关,今年对127家企业应急预案进行了备案。进一步完善了环境应急物资库,对库房规范化标识,补充了应急物资,同时将应急装备分发至分局和各监察中队,以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的人身保护。二是环境信访方面。开展了环境信访积案化解活动、及时就地解决环境信访突出问题专项行动、领导接访和带案下放活动,制订了严格的信访考核机制和后督查机制,环境信访形势总体上平稳可控。今年以来我区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投诉3825件,均第一时间派员赴现场调处,及时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三是挂牌督办问题整改。今年,我区对30件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加之市挂牌督办的4件环境问题,共34件。四是固废辐射管理方面。加强固废处置能力建设,2016年全区新增3家危险废物经营项目,经营单位经营能力扩能2家。进一步规范了全区工业废水处理污泥环境管理。开展了三轮危废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强化对辐射污染源的监管。

(六)服务发展能力逐步增强。一是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根据省、市环委会的部署,自3月份起全面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排查清理,全区共排查出8776个违法违规项目,目前已全部完成清理整改。目前各板块正在加紧对已完成整改项目的审核。二是加大重点项目支持力度。对市、区重点项目,建立动态管理电子台账,同时加强与发改、国土等部门的协同力度,及时掌握汇总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

第二部分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一至表十二见附件

第三部分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武进区环境保护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4673.3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688.60万元,减少12.8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收入、支出的减少。

(一)收入总计4673.33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4673.33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减少688.60万元,减少12.8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拨款收入减少。

(二)支出总计4673.33万元。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73.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环保工作而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补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688.6万元,减少12.8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673.3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3.3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67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02.47万元,占51.40%;项目支出2270.86万元,占48.6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673.3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688.60万元,减少12.8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收支的减少。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4673.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88.60万元,减少12.8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的减少。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43.25万元(不含年度预算调整数,年度预算增加1530.08万元),支出决算为467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8%。主要原因是当年预算增加,人员增加。其中:

(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70.27万元。

1.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21.99万元,支出决算为24.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

2.事业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公务员医疗补助。年初预算为20.24万元,支出决算为27.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7.8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节能环保支出(类)4279.50万元。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351.61万元,支出决算为201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48.7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按政策调资、年度项目预算追加等。

2.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25.10万元,支出决算为543.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2%。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年度项目预算追加。

3. 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主要是年度项目预算追加。

4.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6.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6.56万元,支出决算为210.60万元。主要是年度项目预算追加。

7.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46.51万元。主要是年度项目预算追加。

8.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08.85万元,支出决算为662.23万元。

9.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8万元。主要是年度项目预算追加。

10.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78.64万元。主要是年度项目预算追加。

11.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0.20万元,支出决算为152.40万元。主要是年度项目预算追加。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322.02万元。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15.62万元,支出决算为143.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公积金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6.60万元,支出决算为86.86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补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65.08万元,支出决算为9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0.17%。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政策性补发。

(四)其他支出(类)1.54万元。

1.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4万元,追加经开区工会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2.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2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4.35万元、津贴补贴1042.39万元、奖金119.8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0.28万元、绩效工资125.29万元、离休费14.13万元、退休费189.31万元、生活补助5.43万元、住房公积金143.94万元、提租补贴86.86万元、购房补贴91.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1万元。

(二)公用经费17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09万元、印刷费2.36万元、邮电费12.24万元、差旅费11.24万元、维修(护)费7.07万元、会议费3.21万元、培训费16.30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劳务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17.24万元、工会经费13.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73.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88.60万元,减少12.84%。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143.25万元,支出决算为467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8%,主要原因是节能环保项目支出的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02.4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223.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34.35万元、津贴补贴1042.39万元、奖金119.84万元、社会保障缴费70.28万元、绩效工资125.29万元、离休费14.13万元、退休费189.31万元、生活补助5.43万元、住房公积金143.94万元、提租补贴86.86万元、购房补贴91.22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81万元。

(二)公用经费178.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9.09万元、印刷费2.36万元、邮电费12.24万元、差旅费11.24万元、维修(护)费7.07万元、会议费3.21万元、培训费16.30万元、公务接待费0.88万元、劳务费0.9万元、委托业务费17.24万元、工会经费13.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2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34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2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87.90%;公务接待费支出6.9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2.1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0.2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50.28万元,完成预算的75.61%,比上年决算减少11.4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1月经开区调入增加2辆车、5月车改拍卖减少5辆车、8月监察大队调拨至车改办减少1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保险、加油、维修、维护保养。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

2.公务接待费6.92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6.92万元,完成预算的61.13%,比上年决算增加2.52万元,主要原因为课题专项支出的增加。 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950人次。主要为接待相关业务工作人员。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3.46万元,完成预算的62.90%,比上年决算减少10.02万元,主要原因为专项会议的减少。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20个,参加会议2100人次。主要为召开贯彻落实各类环保专项任务的推进工作会议。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73.0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30.76万元,主要原因为举办了经区委组织部审批的乡镇及环保系统人员生态文明专题培训。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30个,组织培训350人次。主要为培训环保业务。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8.62万元,比2015年减少4.28万元,降低2.34 %。主要原因是:机关办公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1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8.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91.9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五、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中的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六、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中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七、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施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八、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环保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九、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及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政府环境保护管理事务中用于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项):反映环保部门对建设类规划、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评审,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理、验收方面的支出。

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项):反映环保部门用于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排污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政府在治理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放射性物质方面用排污费安排的支出。

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政府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十五、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用于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管理及能力建设、日常管护等支出。

十六、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不能划分的功能科目的其他政府性支出。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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