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登录个人中心
繁體中文
无障碍浏览
英文版
智能问答
移动端应用
首页
政务动态
政府信息公开
服务大厅
政民互动
走进武进
数据开放
信息名称:
落实党风廉政
索 引 号:
014133365/2017-0000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环发〔2017〕12号
发布机构:
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17-03-03
发布日期:
2017-03-09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全力打造一支担当有为、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根据《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武发〔2014〕13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关阅读:
落实党风廉政
武环发〔2017〕12号
打印
下载本信息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