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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落实党风廉政
索 引 号: 014133365/2017-00001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武环发〔2017〕12号 发布机构: 环保局  
产生日期: 2017-03-03 发布日期: 2017-03-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全力打造一支担当有为、作风过硬的环保队伍,根据《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武发〔2014〕13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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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党风廉政
武环发〔20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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