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卫星同志(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局党组、行政全面工作。
宫春晖同志(副局长):负责生态文明建设(“263”行动)、大气污染防治、环境规划、环境科技、环保目标任务管理、总量减排、环保专项资金管理、环境科技应用服务中心、水环境治理、环境监测工作,分管大气污染防治科(科技计划科)、武进区环境监测站、武进区环境保护研究所、太湖湾环境保护所、太湖湾环境监察中队。
朱军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依法行政、法治建设、突发事件应急、环境信访、安全生产、自动监控、绿色生态公益工作,分管宣教法规科、信访督查科、武进区环境监察大队、西太湖环境保护所、西太湖环境监察中队、高新区环境保护所、高新区环境监察中队。
马旦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党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老干部、工会、共青团、妇联、双拥、环保审批(行政服务科)、文明城市创建、固废辐射管理,分管局办公室(财务科)、固废与辐射监督管理科(固废中心)、土壤污染防治科(自然生态保护科)、城区环境保护所、城区环境监察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