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二)负责对区本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提出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纠正和处理结果报告,向区人民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区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2.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3.使用区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4.区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区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拆迁项目的审计监督。
5.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以及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区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
6.区级政府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开发区管委会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7.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援助项目的财务收支。
8.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由区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镇、街道、开发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区委、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及依法属于区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参与全区“三责联审”工作。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区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区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区级机关内审部门、镇机关审计部门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审计以及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区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通过适当方式组织审计区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境外资产、负债和损益。
(十)组织开展审计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推广和指导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一)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责调整
(一)调整对社会审计机构审计业务质量的监督范围,不再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对象以外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二)加强对经济责任、预算执行、关系国计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地方建设项目投资、区属国有资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三、内设机构 区审计局设7个内设机构:办公室(审计业务监督科)、财政审计科、投资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与内部审计指导科、行政事业与社保审计科、农业与环保审计科。
四、2017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围绕“两聚一高”目标任务落地见效,跟踪检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落实、“放管服”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创新创业支持政策落实等情况,实施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制度,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真实情况、提出审计建议。 2.公共财政和重大项目审计。重点组织新沟河延伸拓浚工程、永安河拓浚整治工程、新孟河延伸拓浚工程、援疆建设工程等重点项目的跟踪审计;进一步加强对受托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继续实施和完善抽审复审办法,确保受托中介机构在国家审计服务中的独立性、中立性和廉洁自律。 3.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权力监督审计。按照“党政同责、同责同审”的要求,加大“同步审计”力度。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和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整合监督资源、提升监督功能、形成监督合力,充分发挥审计在全区反腐败工作中的专业支撑作用。 4.民生事业和环境资源审计。重点加强对“三农”、社保、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重点民生项目资金的审计,积极推动惠民政策落实到位。根据审计署统一部署,继续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重点关注进度质量、资金管理和以前年度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继续加大资源环境审计力度,加强对节能减排政策执行、大气污染防治等情况的审计,加大对水环境和重点行业环境治理情况的审计,切实维护资源环境安全。 5.审计队伍职业化建设。加大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力度,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全面实行《江苏省审计机关审计现场管理办法》,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大力推进“总体分析、发现疑点、分散核实、系统研究”的数字化审计方式,不断探索和完善信息化条件下的审计组织方式;审计干部必须管紧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手,永葆廉洁从审的本色。
五、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财政拨款总额为652.98万元。
(二)支出预算:部门预算支出总额652.98万元。 1.按功能科目分类: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6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开展日常行政运行、审计业务、审计管理、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0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91.2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发放的提租补贴、新职工购房补贴等支出。 2.按经济科目分类:包括基本支出575.73万元,项目支出77.25万元。 六、武进区审计局“三公”经费预算表及说明 2017年武进区审计局“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预算数 合 计 0.38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 0.38 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公务用车购置 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2017年常州市武进区审计局收支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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