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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礼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613/2017-00140
主题分类: 社会保障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礼政发〔2017〕53号 发布机构: 礼嘉镇  
产生日期: 2017-07-11 发布日期: 2017-07-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各相关部门: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51号)、《江苏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17年度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福〔2017〕5号)、《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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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度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礼政发〔2017〕53号
 

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提高养老院服务质量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民政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7〕51号)、《江苏省民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17年度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民福〔2017〕5号)、《常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2017年度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民福〔2017〕9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提升我镇养老院服务质量,保障广大老年人老有所养、安享幸福晚年,现将《2017年度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1日





                                   2017年度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

一、任务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尽快在养老院服务质量上有明显改善的重要指示,根据民政部开展的全国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的精神以及省市区相关部门关于2017年度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对照影响养老院服务质量的运营管理、生活服务、健康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安全管理等五个方面,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提升工作。到2017年底,所有符合条件的养老院依法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养老院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养老院标准化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入住养老院老年人满意度不断提升;所有养老院都能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针对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的康复护理能力显著提高;加强养老院安全管理,重点突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建设。

二、专项行动

本次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从2017年5月份开始,具体分为动员部署、自查自纠、督查整改和巩固提高四个阶段。本方案中所提到的养老院是指符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规定的养老机构。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6月底前)

成立领导机构。民政科会同镇派出所、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市场监督管理局(礼嘉分局)、安监科成立礼嘉镇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办公室设在民政科,统筹协调全镇范围内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相关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下旬至7月上旬)

1、开展摸底排查。依托武进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养老院摸底排查工作。要重点针对养老院消防食品安全、标准化建设、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等,开展专项的调研评估,找准本区域养老院服务质量存在的具体问题,研究对策加以解决。有条件的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评估。(7月20日前完成)

2、开展自查自纠。组织本区域内所有养老院、包括未取得设立许可证的养老院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认真自查。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强制性标准的养老院要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确定整改方案及期限。养老院应向区民政科报告自查结果及整治方案,民政科会同镇派出所、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市场监督管理局(礼嘉分局)、安监科等对养老院的整改进行指导。(7月31日前完成)

(三)督查整改阶段(2017年7月至10月底)

1、进行全面核查。民政科会同镇派出所、卫生和计划生育科、市场监督管理局(礼嘉分局)、安监科等对本区域内所有养老院自查状况进行核查。根据民政部印发的《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结合实际情况,明确本区域内养老院服务质量层级,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7月31日前完成)

2、督促全面整改。要根据核查结果,明确监督整改的责任人,督促责任单位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于服务质量优秀,群众反映良好的养老院,进行鼓励政策。对于存在问题的养老院,要认真加以整改:

(1)对于证照不全的养老院,要对照《养老机构许可办法》、《江苏省养老服务条例》等法律法规,办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对于符合《关于支持整合改造闲置社会资源发展养老服务的通知》(苏民发〔2017〕4号)中建设要求且未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养老院,主动协调公安消防、国土、规划等部门,在养老院符合要求的基础上,完善相关手续,积极协调申领证件,必要时可由镇人民政府牵头督办,研究解决方案,补办完善相关手续。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养老院,要迅速整改整治,确保养老院老年人生命安全。对于不具备整改条件的养老院,要在妥善安置入住对象的前提下,坚决予以关停。

(2)对于服务质量较差的养老院,要指导养老院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要求,逐条逐项,对标找差,细致整改。在服务人员方面,确保全院持证护理员不低于护理员总数的70%,所有养老院应配备康复师、营养师等专业人员;在标准化服务方面,所有养老院应制定本院的服务规范,并根据入住老年人实际做相应调整;在医疗服务方面,所有养老院都必须通过内设医疗机构、签约附近医院、卫生院等方式,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在心理慰藉方面,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心理疏导、危机干预等服务,坚决杜绝虐老、欺老现象的发生。(8月底前完成)

(四)巩固提高阶段

1、巩固工作成果。根据检查结果总结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11月底前完成)

2、总结工作成效。认真总结本地区工作成效和存在问题,并根据上级领导机构确定的2018年度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主要内容,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

三、重点任务

要在巩固本次行动成果的基础上,全面建立起养老院服务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对各类养老院实行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监管,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加强养老院标准化建设。要加强养老院标准化建设,加快研制养老院基础通用标准、服务技能标准、机构管理标准、医养融合标准等。积极推进养老院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切实发挥标准化在提升养老院质量工作中的规范和引领作用。

(二)推动医养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护理站等,为入住老年人提供专业便捷的医疗服务,卫计部门要加大对养老院内设医疗机构的政策规划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鼓励养老院与医疗机构之间开展协议合作、建立绿色通道等合作机制,方便老年人就医就诊,实现医疗资源与养老服务的共享融合。以满足高龄、失能、失智等重点老人群体刚性服务需求为重点,加快护理型床位建设,提供健康管理、康复促进、长期护理等服务。到2017年,护理型床位占机构总床位数比例达到54%以上。

(三)提升养老院管理服务人员素质能力。积极参加市、区养老护理人员、养老院负责人免费培训工程。到2017年底,全镇养老院护理员持证上岗率不低于92%。加强养老院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对营养配餐、保健按摩、心理咨询、精神关爱、健康评估等专业技能人才的培养,满足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鼓励执业医师、护士、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到养老院开展服务,提升养老院综合服务能力。

(四)推进养老院信息化建设。积极对接全区养老院业务管理系统,及时上报相应数据,加强动态管理。确保养老院信息系统全覆盖,提升养老院服务效率和智能化服务水平。

(五)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各地要牢固树立养老院质量第一的意识,以实际行动保障老年人基本权益。

(六)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把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作为“敬老文明号”的重要创建内容,对在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中成效明显的养老院和组织工作得力的部门,优先推荐为“敬老文明号”,努力形成争取先进、力创一流的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部门联动,形成合力。民政科、派出所、卫生计生科、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要明确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工作中的部门职责。民政科按照权限负责养老院设立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检查和整治,对违反《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派出所依法对养老院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加强业务指导,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欺老、虐老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卫计科负责养老院开办医疗机构的设立许可和日常监管工作,与民政科联合推动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院合作机制。市场监督局要协助镇政府积极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完善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管理,推动服务质量对比提升,对养老院服务质量认证进行监督管理。??

(二)加强督导,跟踪问效。要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巡访制度,加强对问题集中、隐患突出地区的督促指导。强化养老院服务质量体系的动态管理,各地要整合相关资源建立区域养老服务质量监督平台,保障入住养老院老人的基本权益。

附件:武进区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1

礼嘉镇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吴小铭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委主任

副组长:潘金俊    派出所所长       

宋文兰    市场监督分局局长

李  辉    民政科科长

成  员:周文元    安监科科长   

陈  斌    食安办主任

何春红    民政科副科长

黄玲英    卫生计生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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