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武安办发〔2017〕1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