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各有关部门: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礼嘉镇美丽村庄建设工程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0日
礼嘉镇美丽村庄建设工程考核办法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村庄环境改善提升行动计划〉的通知》(苏办发〔2016〕21号)精神,根据《武进区美丽村庄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17—2019)》要求,帮助指导全镇各村有力有序推进美丽村庄建设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美丽村庄建设目标任务,按照“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便于考核”的原则,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列入全区“整洁型”、“康居型”村庄整治达标和“美丽型”村庄创建的行政村。
二、考核标准
1、考核依据。主要依据新一轮镇村布局规划,参照《江苏省村庄环境整治考核办法》中的“环境整洁村”、二星级“康居乡村”和三星级“康居乡村”建设标准,结合区级美丽乡村示范建设创建标准,以自然村为实施单位,对规划确定的一般村、重点村和特色村分类开展整洁型、康居型、美丽型“三型”村庄建设,全村域开展村庄环境提升工程。
2、分类考核。以村为单位,按照村庄环境“整洁型”整治、“康居型”整治和“美丽型”建设三类考核标准,细化量化考核具体要求,分类进行综合评分。整洁型、康居型、美丽型三类评分项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和150分,对照标准逐项逐条考核计分,扣分至多扣完单项得分。
(1)全村域开展“整洁型”村庄整治达标的行政村,必须所辖自然村整治后的综合评分在90分以上,并经区级考核验收后方为合格,低于90分的,限期整改,但必须在2017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2)“康居型”达标建设的行政村,要认真对照规划布局确定的重点村、特色村的区域位置和数量(原则上,规划确定的位置和数量不得改变),积极开展达标建设,村域范围内的“整洁型”村庄和“康居型”村庄的综合评分都必须在90分以上,并经区级考核验收后方为合格;“康居型”村庄考核得分低于90分的,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整改到位的,考评降级为“整洁型”村庄,不得享受“康居型”达标建设补贴政策。
(3)开展“美丽型”示范创建的行政村,要在“康居型”达标建设得分达到90分以上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挖掘资源,创出特色,确保考核得高分,并经区级考核验收得分130分以上的为合格,“美丽型”村庄考核得分低于130分的,若在规定整改期限内未建设到位的,考评降为“康居型”村庄,不得享受“美丽型”村庄以奖代补政策。
三、考核程序
坚持实事求是、简便易行的原则,以实地查看为主,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考核验收程序设置村级自评、镇级初评和区级总评三个环节。村级自评和镇级考评时间为2017年11月、2018年和2019年的每年6月底和11月底进行,区级考核为2017年12月、2018年和2019年的每年7月和12月。
1、村级自评
对照考核标准,在2017年11月底全面完成“整洁型”村庄整治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对规划确定的一般村进行全面自查和自我测评打分,综合得分在90分以上的,填写《武进区美丽村庄建设(“整洁型”整治达标)考核验收申请表》,向镇特色强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考评申请。按时完成“康居型”村庄达标建设、“美丽型”村庄创建任务且综合得分分别在90分以上、130分以上的,分别填写《武进区美丽村庄建设(“康居型”达标建设)考核验收申请表》、《武进区美丽村庄建设(“美丽型”村庄示范创建)考核验收申请表》,向镇提出考评申请。
2、镇级初评
镇特色强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村及时复检核实,“整洁型”、“康居型”村庄初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美丽型”村庄初评得分在130分以上的,按规定时间(“整洁型”村庄申报时间为2017年11月)统一上报区委农工办,申请区级考核验收。
3、区级总评
根据镇完成达标建设和创建任务情况,由区委农工办会同区住建、城管、农业、卫计、环保、水利、财政等职能部门开展考核验收。考核采取看、议、评相结合的办法:
(1)看:对申报村的整治达标建设和创建现场进行实地检查,对“整洁型”村庄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康居型”、“美丽型”村庄重点开展考核评估。
(2)议:听取各申报村达标建设或创建工作情况,对自查评分欠缺的项目进行评议,提出需整改的内容和时限,作为“补短板”的具体工作要求并加以落实。
(3)评:考核组根据“三型”村庄建设完成情况,分别对“整洁型”村庄达标整治、“康居型”村庄达标建设、“美丽型”村庄示范创建进行综合评定和打分,作出最后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