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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014133541/2017-00078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文件编号: 雪政发〔2017〕98号 发布机构: 雪堰镇  
产生日期: 2017-11-30 发布日期: 2017-11-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根据区消委会《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武消安〔2017〕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制定《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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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堰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雪政发〔2017〕98号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

根据区消委会《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武消安〔2017〕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政府研究同意制定《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强化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职、社会单位落实主责、人民群众广泛参与,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等方式,切实提高全社会火灾防范水平,有效减少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全力维护全镇社会面火灾形势平稳。

二、工作任务及措施

(一)强化社会火灾防范

1、强化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突出人员密集、易燃易爆、“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和文物古建筑等六类容易发生大火及有影响火灾的场所单位,落实严防严管严控措施。

一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镇政府组织公安、安监、建设、教育、民政、卫生计生、旅游、交管、人武等部门和村居“两委”等基层力量,逐个行业、逐个区域、逐个场所开展排查,分别摸清六类场所单位的数量、生产经营规模、建筑消防设施状况及消防安全管理、监管部门履职等情况,并逐个场所单位详细登记,建立台账。全国两会前,至少完成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两类场所的排查工作。

二是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对排查出的六类场所单位,根据规模、行业、区域等特点,逐一明确和落实监管责任。对依法符合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的,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要依法监管;对有行业主管部门的,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履行监管责任;对小单位、小场所、“三合一”、群租房、老旧住宅,村(居)委要落实属地网格化管理责任。

三是逐一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大力宣贯《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导则》等规定,推进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人员密集场所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职责,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单位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严格落实“一企一策”要求,提高专业处置能力。大力推动所有高层建筑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高危单位,全部接入建筑消防设施联网监测系统。积极推广应用热成像、电弧检测、智慧用电等先进技术手段,加强早期火灾的可视监测和电气火灾的智能化处置。积极推动老旧住宅、群租房、“三合一”场所设置应急广播、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简易喷淋设施,组织居民、员工开展逃生自救演练。督促辖区内文物古建筑单位严格落实《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针对性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全国两会前,督促场所单位开展1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1次电气线路检测,保证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2、着力解决突出消防安全问题。各村各单位严格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要求,按照工作职责分工,扎实推进电气火灾和高层建筑、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镇政府组织电力、建设、公安、市场监管、安监等部门推进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元旦前、春节前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查处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行为,依法对因电气原因引发的火灾事故严肃问责。全国两会前,每栋高层建筑要逐栋明确消防安全经理人或楼长,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深化“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利用信息化手段,找准“群租房”聚集区域,提高排查针对性和实效性;严格落实《“群租房”消防安全整治导则》,拆除影响逃生的金属栅栏、防盗窗,打通疏散通道,清理违规住人;督促“群租房”业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租赁双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推进廉租房、员工公寓建设,帮助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宿问题,从源头上减少火灾隐患。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制度,明确整改责任,开展集中曝光行动,推动火灾隐患的整改。同时,要针对沿街小门店、养老院、厂房仓库等场所火灾多发的特点,开展专项治理,全力减少火灾总量,有效控制小火亡人。

3、全力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消防安保工作。紧盯全国、全省两会、国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动以及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重要节日,加强消防安全保卫工作。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防火检查,督促村(社区)和单位在烟花爆竹燃放区、老旧住宅区等重点区域场所实行“实名制”巡防看守。公安消防部门按照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对重大活动的现场驻勤保卫和防火巡查,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不放心重点单位和区域进行陈兵驻守,确保消防安全。

(二)夯实火灾防控基础

1、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六有”建设标准,实行网格长、网格员备案制度,健全完善镇消防安全组织,逐级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大力推广运用综治信息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晰、力量整合、巡查有力的消防管理新机制。全国两会前,90%的村(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公安派出所要加强对辖区小场所、小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单位落实消防管理职责,结合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等工作,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和消防宣传。

2、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镇政府组织综治、民政、公安、建设、安监等部门,按照《关于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的指导意见》(公消〔2016〕392号),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验收。全国两会前,90%的村(社区)创建达标。推动社区居民住宅楼院确定消防楼院长,并加强业务培训,消防楼院长应熟悉楼院情况,会组织巡查、宣讲、灭火、疏散等消防安全活动。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组织社区居民集中开展1次火灾警示教育和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元旦前、春节前,组织居民清楼道、清阳台、清住宅周边,提醒居民出门要关火、关电、关气,防止发生火灾。

3、织密做实最小灭火单元。大力推进微型消防站建设提档升级。加强对微型消防站的业务指导,微型消防站队员每月技能训练不少于半天,2017年底前完成50%的培训任务,队员达到“三知四会一连通”灭火救援能力要求。

(三)提升灭火救援能力

1、提高社会单位先期处置能力。督促社会单位落实灭火救援主体责任,开展灾情风险排查与评估,按照“一企一策”的要求,修订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加强逃生防护、灭火药剂等应急物资储备,一旦发生险情,迅速开展先期处置、安全疏散。

2、提升消防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公安消防部队强化专业技术培训,开展全员全岗冬季练兵和比武竞赛活动,充分做好灭火救援准备。深入火灾易发场所区域开展实地熟悉,修订完善灭火救援数字化预案,组织开展全过程、全要素实战演练。

3、提升应急救援联合处置水平。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及时补充一线作战所需的灭火救援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吸纳建筑、交通等行业专家,加强灭火救援专家力量建设,强化灭火救援现场技术支持。建立健全灭火应急救援应急响应指挥机制,明确各职能部门及社会联动单位职责任务,至少组织开展1次应急救援联合演练,大力提升灭火和应急救援实战能力。

(四)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1、扎实开展社会化宣传。宣传、公安、教育、民政、农林、卫生计生、安监等部门要以消防宣传教育“示范学校、示范村(单位)、示范单位”等示范创建表彰活动为牵引,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督促指导网格长开展社区消防宣传活动。要大力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加强平时和假期消防安全教育,做到教材、师资、课时、场所“四到位”。全面推进消防安全提示“进电梯”、“进公交”,着力提升宣传覆盖面,对宣传内容进行提档升级。

2、抓好重要节点宣传。集中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持续推进“全民消防我代言”大型公益行动,在公交站台、街道社区及市场、学校、医院、企业等场所醒目位置投放公益海报,利用单位的电子屏幕、户外视频、车载视频等载体,广泛张贴、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发送有针对性的消防提示信息。

3、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期间,以21类消防安全培训课件为基础,分级分批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培训一遍;对前期尚未培训到位的村(社区)负责人以及消防安全网格员,全部补训一遍。落实消防监督员每周半天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三、工作步骤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各村、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本村、本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部署,落实工作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年12月1号至全国两会结束)。各村、各单位按照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国家公祭日、全国两会消防安全。

(三)总结考评阶段(全国两会结束后3日内)。镇政府将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考评,认真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完善火灾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村、各单位要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消防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其他分管负责同志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加强本单位系统消防安全工作,完善部门间消防安全信息互通、会商研判、联合执法、共同治理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各村各单位要认真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全力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派出所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在做好监督执法、执勤备战等本职工作的同时,强化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统筹调度,主动加强和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信息互通和业务指导,强化整体推动合力。

(三)明确工作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各村各单位要完善工作责任制,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层层分解任务,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单位和具体人员。镇政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法,分重点、分阶段、分专项开展督导检查,及时督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对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将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依纪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各地工作落实情况,镇政府会将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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